近日,某出版集团网络票选明星为其出版的《经典通读》丛书代言,此举引发了网友一片热议。有人以“这些娱乐明星凭什么代言哲学经典”来表达不满,认为明星“斗胆”代言哲学经典是对经典的亵渎;有人则以“这简直是恶搞!他们连先哲都不放过”对出版社提出批评,认为出版社是在借此恶意炒作。
在笔者看
事实上,问题的关键也许不在于明星,也不在于出版社,而在于其他某个方面。
出版社之所以要找明星代言哲学书,是看重明星的广告效应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至于经典阅读和明星推广的关系,精明的出版商不会不清楚:真正喜欢哲学经典的文人雅士,不会因为《社会契约论》扉页上没有明星的签名就不去买;而那些不喜欢哲学却为明星疯狂的“粉丝”,即使买了签有其大名的《政治学》,也只不过将之当做签名照一样的收藏品束之高阁,不会因为经典沾了明星的光而兴趣骤起,认真阅读。甚至有可能书一到手,某些人就将签有明星大名的扉页撕下、裱好、收藏,而哲学经典则有可能被扔在一边。所以,出版商拉明星作大旗,只是借助某种社会情绪而推行的一种销售策略而已,与经典普及无甚关系。
因此,批评的矛头似乎不应朝着出版商或者明星,而更应该指向社会上流行的某种不健康的追星风气。试想,倘若没有追星族长久以来对明星近乎失去理性的狂热追捧,出版商又怎么会想出让明星代言哲学经典的点子?倘若人们对明星代言视若平常,出版社借“星”生钱的目的又如何能轻易实现?
出版社的逻辑在于:依据销售经验,有明星代言的商品比没有明星代言的商品一定卖得好,于是才不惜血本请明星大腕代言哲学经典,也才敢于背负“恶搞”的骂名而乐此不疲。所以,问题的根子不在于出版商,也不在于明星大腕,而在于某些不健康的追星心理所催生的追星行为。这是最应该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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