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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出禁售“恐怖灵异类”音像片

2008-02-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保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5日电新闻出版总署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防止含有恐怖、暴力、残酷等内容的出版物通过正规出版途径进入市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在去年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查处〈死亡笔记〉等恐怖类出版物的通知》后,我国集中清理了以《死亡笔记》为重

点的一批“恐怖”类出版物,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期,“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出现回潮的趋势。所谓“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指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效果为目的的音像制品。有关人士认为,此类出版物宣扬恐怖、暴力、残酷等不良内容,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为了控制和清除此类音像制品的不良社会影响,通知要求对2006年和2007年已经出版的音像制品,进行一次认真清查,凡是含有禁载内容的,一律下架、封存、回收,并做出相应处理。对于2008年音像年度出版选题计划中含有“恐怖灵异类”内容的,要立即停止制作,撤销选题,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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