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2月18日电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18日公布:香港特区第四届立法会选举将于2008年9月7日(星期日)举行。第四届立法会将由60名议员组成,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将各选出30名议员。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选举投票日日期是根据相关法定条文及过去公共选举的一贯做法,由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确定的
发言人表示,第四届立法会选举的提名期确定为7月19日至8月1日。为确保所有候选人(包括现任立法会议员)在平等的基础上竞选,行政长官曾荫权明确2008年7月19日(即提名期展开的日期)为特区第三届立法会会期中止的日期,其运作随之终止。
有关投票日日期及立法会会期中止日期的公告,将于2月22日刊宪。
立法会是香港特区的立法机关,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立法会议员每届任期4年。第三届立法会由60人组成,任期从2004年10月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