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

2008-02-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刘昆、颜维琦 我有话说

本报南宁2月21日电记者刘昆、颜维琦今天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已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意味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正式纳入国家战略,将建设成为国家“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北部湾位于我国南海西北部,包括广西沿海、广东雷州半岛

、海南西部,以及越南东北部所围成的海域。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处于北部湾顶端的中心位置,主要包括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所辖区域范围。

《规划》明确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功能定位:立足北部湾、服务“三南”(西南、华南和中南)、沟通东中西、面向东南亚,充分发挥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作用,以开放合作促开发建设,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率先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划分为城市地区、农村地区和生态地区三类,并规划了南宁、钦(州)防(城港)、北海、铁山港(龙潭)、东兴(凭祥)等5个功能组团,明确每个功能组团的发展重点和方向,以实现错位发展。为实现功能定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确立了六大发展的战略重点:优化国土开发,形成开放合作的空间优势;完善产业布局,形成开放合作的产业优势;提升国际大通道能力,构建开放合作的支撑体系;深化国际国内合作,拓展开放合作的新空间;加强社会建设,营造开放合作的和谐环境;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