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2月21日发布《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次发布的海洋领域总体规划。
纲要指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新时期海洋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抓住发展机遇,以建设海洋强国为目
纲要指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深化海洋综合管理;坚持权益优先原则,提高安全应对能力;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坚持指导服务原则,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目标是:“十一五”期间,海洋综合管理体系继续完善;海洋公益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海洋经济发展向又好又快方向转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2010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1%以上,年均新增涉海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对海洋管理、海洋经济、防灾减灾和国家安全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50%;海水利用对沿海缺水地区的贡献率达到16%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