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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境”执结五年执行未果难案

2008-02-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近日启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利用“限制出境”措施,执了一起5年执行无果的难案。

对阆中市金地建筑开发公司(下称金地公司)诉孙华隆合资建房纠纷一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由孙华隆返还金地公司位于该市保宁醋大街的住房一套。

判决生效后,金地公司申请执行。执行中查

明,被执行人孙华隆在诉讼中已将应交付的房屋出售给他人。经评估,确认其价值人民币6万多元。孙华隆长期随其定居香港之女居住,很少回阆中,且回来之后也居无定所,难以查找,致使该案长期不能执结,一拖就是5年。阆中市法院遂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要求暂停给孙华隆办理出境手续。

2007年12月底,孙华隆回阆中探亲后准备出境,被公安局告知出境手续已被法院要求暂停办理。因出境无望,孙华隆遂主动到法院找到执行人员要求履行义务。近日,孙华隆已将应付金地公司的赔偿款如数交到法院,此案得以圆满执结。新华社记者任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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