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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业还需“硬”政策

2008-03-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数据:8年来,我国软件产业以年均30%的速度发展,去年软件收入达到4800亿元,是2000年的8倍。)

2000年《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发布实施,确认软件产业是智力产业

,改变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也按17%交增值税的极不合理状况,对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8年来软件产业所取得的成绩证明了这些“硬”政策的重大作用。采取鼓励政策,一方面要保持符合软件产业特色的税收政策,对软件产业出现的新型业态给予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在政府采购中要进一步明确支持国产软件的应用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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