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增长16%左右。
继续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1\)严控新开工项目。落实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八项条件”。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坚决停缓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同时,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继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重
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1\)增加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的生产和供应,确保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给和稳定物价的责任。严格控制工业用粮和粮食出口,坚决制止玉米深加工能力盲目扩张。完善储备体系。适当增加国内紧缺重要消费品进口。\(2\)严格控制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正确把握政府调价的节奏和力度。对中央管理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地方管理的城市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得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继续稳定医疗收费价格。对必须调整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公共服务收费也要严格控制,防止出现轮番涨价。\(3\)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认真落实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继续抓好教育收费、医药价格、通信资费、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4\)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健全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重要农资产品供求和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制度,引导企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做好应对市场供应和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5\)完善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特别是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并及时落实到位。\(6\)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者心理预期。
着力扩大消费需求。\(1\)增强消费能力。继续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今年1月1日起,再连续3年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继续做好规范、落实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2\)完善消费环境。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农资流通网络、现代粮食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信、邮政普遍服务机制。严格各类产品特别是食品药品的卫生、质量、安全监管,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一步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快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3\)促进服务消费。对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具有公益性质的场所实行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实施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继续引导住房、汽车合理消费,扩大通信、文化、健身、休闲等热点消费。加强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乡村旅游。
搞好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需衔接。优化煤电油运供给结构,加强上下游行业和区域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好汛期、迎峰度夏度冬、奥运会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供应。强化需求侧管理,提高能源终端利用效率。
\(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1\)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调整耕地占用税使用方向,改革城市建设维护税使用办法,增加农村建设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和中部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加快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农村水电路气建设,再解决3200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增加500万农村沼气用户,建设一批大中型沼气项目。\(2\)促进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扶持力度,实施粮食战略工程,加快建设粮食核心产区,着手开发后备产区,粮食产量稳定在5亿吨左右。认真落实支持生猪、奶业、油料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稳定棉花种植面积,恢复扩大油料面积,继续支持糖料生产。大力发展畜牧水产业。\(3\)强化和完善涉农补贴政策。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根据农资价格上涨情况提高对农民的综合直补标准,扩大良种补贴规模和农机具补贴范围,适当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4\)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发展县域经济。继续抓好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和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引导农民优化种植结构,转变养殖业饲养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加强外出务工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工资性收入。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继续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工作,减少贫困人口。\(5\)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产品收储运和农资配送服务。加强农业科技推广、良种、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农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6\)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推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主要通过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继续推进华侨农场改革。
\(三\)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提升产业结构和市场竞争力。\(1\)加快自主创新步伐。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积极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知识创新工程,全面启动大飞机、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等国家重大专项,稳步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重点组织一批节能减排、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科技项目和专项科技行动。在信息、生物、节能减排等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支持一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扩大财政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试点范围,运用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培育创新型企业。构建面向企业的创新支撑平台,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自有品牌。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下一代互联网等重大成果的推广应用,继续组织实施新型显示器、宽带通信与网络、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在信息服务、生物、新能源等十大领域建设一批高技术产业基地。积极开展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建设。\(3\)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围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等关键领域,推进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积极发展现代能源、原材料产业,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加快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导和推进钢铁、汽车、水泥、煤炭、造纸、装备制造业等领域企业的兼并重组,鼓励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4\)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制订并实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对国家鼓励类服务业实行与工业用电、用水基本同价。选择一些条件具备的领域和地区开展服务业改革试点。简化创办服务业企业的各类手续。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四\)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务求取得更大成效。\(1\)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实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方案和办法,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健全节能监察体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2\)着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今年要关停小火电机组1300万千瓦,淘汰水泥、钢、铁落后生产能力5000万吨、600万吨、1400万吨。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做好职工安置工作。\(3\)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重点工程建设。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完善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千家企业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加快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进度,力争形成3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000万支。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促进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资源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实施节能减排重大技术和示范工程。\(4\)完善综合性政策。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和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财税、金融等激励措施,用好差别电价收入,实行差别水价,加快在全国范围推行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加大财政对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环保产品推广的支持,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制订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制定和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市场准入标准、强制性能效标准、能耗限额标准和环保标准。完善节约能源法配套法规。\(5\)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旧机电产品、汽车零部件的再制造。严厉查处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问题。\(6\)强化污染防治。继续做好“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保障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提高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国家标准。加快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用两年时间,在36个大城市率先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适当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标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重点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7\)认真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气候变化的监测和影响评估,提高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8\)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
\(五\)落实区域布局规划和政策,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1\)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新开工建设一批重点工程,落实退耕还林后续政策,完善退牧还草政策措施,推进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荒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开发地区加快发展。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西部开发资金渠道。制订和实施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2\)组织实施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继续推进企业改革和对内对外开放,完善支持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发展政策,加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继续支持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加快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改造。\(3\)落实中部地区“两个比照”政策,编制和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制订促进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城市群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中部地区加快“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4\)推进实施长三角、京津冀等东部重点地区区域规划,支持珠三角地区加强与港澳的交流合作,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5\)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大力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6\)完成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加快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法律法规及绩效评价考核体系。\(7\)合理规划城镇建设规模和布局,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8\)加快发展海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