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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符合南海各方利益

2008-03-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马尼拉记者 王传军 我有话说

最近,菲律宾的反对派国会议员在媒体大肆炒作称,中、菲、越联合南海地震层勘测活动侵犯菲主权,违反菲宪法,并以此为借口欲推翻阿罗约政权,阻挠3国南海合作。

众所周知,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有足够的历史和法律文件来证明对这些岛礁拥有主权。邓小平同志在上世纪80年代,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

大局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著名主张。2002年,中国和东盟共同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维护南海地区和平与稳定、促进本地区有关国家在南海开展务实合作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2005年3月14日,中、菲、越3国石油公司在马尼拉签署了《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这是南中国海沿岸的3个主要邻邦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取得的一个新突破,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张的初次实践,也是3国落实中国与东盟《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重要举措。阿罗约总统当时在接见三国石油公司代表时说:“这是一个历史性的事件,因为这是第一个协议,是实施《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条款的一个突破。”菲外长罗慕洛也说,这项三方协议突出地表明了有关国家之间“越来越多的信任和信心以及选择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承诺”。目前三方已完成南海协议区地震层的数据采集工作,勘测成果也在分析和处理之中,由于勘测协议将于今年6月结束,三方正商讨如何推动下一步的合作。

然而,菲律宾的反对派议员却在《远东经济评论》2008年1-2月合刊上撰文,攻击阿罗约向中国出卖菲律宾及东盟国家在南海地区的利益,违反菲与东盟其他国家团结一致的原则,指责三方合作侵犯菲主权,违反菲宪法。以特里连内斯、拉克松、马德里加尔等为首的参议员和戈勒兹等为首的众议员分别在菲参众两院要求对中、菲、越三方南海合作开展调查听证,要求取消三方合作,指责阿罗约以签署此协议换取中国政府贷款,并以此威胁要弹劾阿罗约。

针对反对派的指控,菲外交部本月初发表声明称,三方联合地震层勘探协议是光明正大的,没有冲击菲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协议符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精神。罗慕洛外长也强调,三方合作“就是为了实现将南海地区从一个冲突地区变为一个充满和平与发展的地带”。菲司法部长冈萨雷斯指出,协议没有违反菲律宾宪法,那些指控阿罗约以协议换取贷款的人“想法很肮脏”。

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符合南海地区各国乃至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中、菲、越从促进本地区稳定出发,本着互利共赢、灵活务实的精神,创造性地启动了南海共同开发进程,为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甚至为世界其他地区有关国家解决类似问题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我们坚信,南海有关各方都能以地区和平、繁荣与稳定的大局为重,排除各种阻力,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指导下,最终将南海变为和平、合作之海。(本报马尼拉3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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