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3月29日电西藏县(市、区)、乡两级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分别占到84.04%和87.49%。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这说明,自治区有关部门始终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坚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
西藏有73个县(市、区)和682个乡(镇)。据自治区组织、人事部门统计,截止到2006年底,西藏全区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达62211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69.36%,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32987人,占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74.39%。
有关人士指出,在西藏,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已成为西藏发展和建设的主力军。
西藏是一个以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1965年自治区刚刚成立时,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有1.6万人,
其中大部分是农奴和奴隶出身。
在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目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全部配备了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截止到去年11月底,在拉萨市干部队伍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69.2%。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重要部门的主要领导,全市所辖7个县县长以及64个乡镇(办事处)党政一把手大多数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