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眼前,似乎有一个生长在乡村野地里的孩子,他一手牵着牛绳,一手打着节拍,穿着露趾的布鞋,踏破三月春草叶尖上的露珠,正快乐地作歌而行。没有谁会指责他,也没有谁去赞美他。假定非得有一个人去为这个孩子写些春天的颂词,而且这些清新的有弹性的语言必须像草叶尖上的露珠一样放射出晶莹的光芒,那么我可
一回首我发现,我曾经发疯地写过那么一些自诩为乡村诗歌的分行文字,完全是受了惠特曼的影响。那年我得到一本《草叶集》,却并不知道它一开始只有12首诗。一个多么出色的民主诗人,在他开创诗之自由体的尝试中,在他誉满遐迩的诗篇里,却自始至终虔敬着这样一些人:打猎的人,伐木的人,早起的人,栽培花木果树的人,杀猪的人,种田的人,挖掘蛤蜊的人。他热爱这些人表现出的热烈的意志、火热的情怀和平凡的心地。他进一步抒发了健康人对男人形体、骑马者和航海者对于骏马和大海的喜爱之情,甚至连对光明和户外空气也按捺不住激动的情愫。按照他自己的话说,采用动物的十分正确而又漫不经心的运动和林间树木与路旁青草的纯正的感情,作为表达手段,是艺术十全十美的胜利。“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草叶集》之所以用“草叶”命名,是因为“草是自然界最普通、最平凡的东西”,从这里,我们也许能稍稍窥见一点那支生花妙笔在草叶上点染的奇异光芒。
多少个清晨与黄昏,我沉浸在惠特曼的质朴与清新的艺术氛围里,默默沉淀着自己浮躁的心性。我知道,每向大师走近一步,探求与发现的目光就越明亮一度。大师像布道者一样,赤足走在田塍上,走在春天和绛色草之间,走在蜂鸣与蛙鼓声中,他指点给我们那些草叶上的圣水,那些“玫瑰的蜜汁与甜豌豆的酒,它灵魂里充满了圣乐悠悠”。(惠特曼《野蜂》一文中引用比尔斯的诗句)在春天,我们倍加感受到,一切蓝墨水与黑墨水都是多么淡然无力,只有美的血液与美的脑汁才能复活文字的薰香。
惠特曼在他的第九版《草叶集》里已经将原有的诗歌增加到383首,也就是说,那里已不再是一方草毯,而是一片草原。诗人在放牧着他的座下良骧同时也在放牧着他乐观豪迈的诗笔。他是那么优雅地打出一串响鞭:爱大地、太阳和动物,藐视财富!也许就是这么一句远离市嚣的诗歌宣言,就让我们眼前那个手牵牛绳的孩子在朝阳之下,慢慢融入了那颗闪闪发光的露珠。
我无法蛊惑更多的人去欣赏像《草叶集》这样纯粹的诗篇,因为在这时代,诗歌既不能使人富有,也不能“浇灌田野,向饥饿者提供食粮”,“吟唱诗歌不会劳而无功”的声音已经远去。我想,当钞票像地毯一样铺遍我们极目尽处时,那绿色草坪和草坪上的青青草叶仍然是我们蓝莹莹的梦境,而惠特曼,一个向我们越走越近的身影,会由于人们逐渐认识到艺术的世界是一个大家一起工作并且互相扶掖的大工场,而再次引起无数目光的景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