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西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状况

2008-04-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几十年来,中国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使西藏文化的优秀传统和民族特色得到了保护、抢救和发扬光大。

据《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统计,在过去二十多年里,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投入巨额资金,维修开放了1400多座寺庙、文物古迹和宗教活动场所,使这些重要的

历史古建筑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确保了这些古建筑“延年益寿”。

1989至1994年间,国家投入5000万元巨款以及大量黄金、白银等贵重物资对布达拉宫进行维修。之后,国家投资3.3亿元对西藏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实施维修,维修工程已全部竣工。西藏日喀则桑珠孜宗堡修复工程的主体工程在2007年6月基本竣工。从今年开始将要实施的规模更大的22处寺庙和古文物建筑维修工程的投资则达到了5.7亿元。

全区7大类、15项、23个点入选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单;文化部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51人中,西藏有22人榜上有名。

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还成立专门机构,先后收集、整理和编辑、出版了《中国戏曲志西藏卷》《中国民间歌谣集成西藏卷》以及民间舞蹈、谚语、曲艺、民间歌曲、民间故事等文艺集成,有效地抢救和保护了西藏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对“世界史诗之王”《格萨尔王传》进行全面抢救、整理,就是西藏自治区于1979年成立专门机构启动的。经过20多年的努力,现已录制了3000多盘磁带,搜集藏文手抄本、木刻本近300部,整理出版藏文版62部,发行300多万册。

文献档案得到妥善保护,建立了时代体系完整的历史档案库。从2007年开始,西藏自治区启动了对贝叶经的摸底调查和建档工作,目前西藏已经登记在册的梵文贝叶经有426部,共4300多张,主要保存在拉萨市、山南和日喀则地区的各大寺庙、博物馆和研究机构里。

西藏民间传统文化同时得到保护与发展。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统计,近二十年来,西藏在17个县组建了深受群众欢迎的民间艺术团,拥有10个专业歌舞、藏戏和话剧表演团体,乡村业余文艺演出队500多个,藏戏演出队160多个。(本报记者马振华整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