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语境下的社会建设理论研究
郑莉在《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撰文认为,社会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其命运就与现代性和现代化紧紧地拴在一起了。如果说现代性的社会建设是以一种关于未来的完善设计赋予现存的社会秩序以合法的建设,那么后现代性的社会建设则是在现代性
为什么有些人总看不到当今资本主义的矛盾与危机
当今资本主义存在深刻的矛盾和危机,但为什么有些人总看不到这一点呢?对此,陈学明、朱南松在《社会科学战线》2007年第6期撰文指出,西方一些左翼思想家的剖析能部分地帮助我们找到一些根源。比如,法国学者皮埃尔・布尔迪厄和德国作家君特・格拉斯认为,要认清新自由主义和当今资本主义的本质,关键在于自己所持的立场,也就是说,必须站在“下层人”的立场,不能看到资本主义矛盾和危机的人缘于其没有站对立场;依附理论的代表人物奥尼托尼奥・多斯桑托斯指出,某些人看好资本主义,主要是出于对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畅行世界、私有化运动大力推进的偏爱,主要是由于把国际间的资本更加自由的流动视为当代资本主义繁荣的标志,主要是因为认定国际政治领域正完全朝着有利于资本主义的方向发展。而这些恰恰只是一些虚假的表象。正是由于我们没有站在广大资本主义的受害者的立场上观察资本主义,正是由于我们存在着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各种思想上的模糊观念,才导致一些人如此迷恋资本主义,甚至拜倒在资本主义脚下。在这方面,这些西方左翼思想家的论述确实是清醒剂。
伦理理性的张力及其限度
王晓林在《伦理学研究》2007年第6期撰文认为,近代以来人类理性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是:社会越向前发展、文明越向前推进,伦理理性便越是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尊崇。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伦理理性可以无边界地肆意驰骋,相反,伦理理性的张力是有限度的。这既体现于人类理性内在机制中工具理性对它的约束和牵制,也体现于近代以来人类社会发展实践的内在逻辑建构。研究和探讨伦理理性的张力及其限度,不仅有助于矫正工具理性的偏执以弥补单纯经济增长主义的缺憾,尤其有助于防止价值理性的过度张扬以避免唯价值论和纯道德批判的悬空设置。
法律解释中的数学思维
陈林林在《求是学刊》2008年第1期撰文指出,法律与数学存在相似之处。裁判者是否能援用数学证明的方法,在疑难案件中发现或设定一定辅助定理,可旁证法律解释最终能否获得“真的”或普适意义上的客观性。通过个案分析表明,数学证明中的病例排除法、例外排除法、辅助定理整合法对评判裁判者的解释是有启发的。但由于数学命题与规范命题的差异,以及法律解释自身的特殊性,数学思维在解释中的“运用”,终究只是一个表象、一种修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