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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促农民工“变身”城镇居民

2008-04-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余长安、贾宇 我有话说

本报成都4月18日电日前,成都市《关于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今后,成都籍进城农民工在城镇租住成套私人合法产权住房时,不论租住时间长短,经产权人同意,均可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成都中心城区。

成都市公安局户籍科负责人称,租房入户政策彻底消除了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转移的门槛,实现了真正意义的自由迁徙。为避免房租水涨船高,有关部门将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剂,杜绝“恶意入户”及“一窝蜂入户”等情况。

记者了解到,作为推进成都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意见》除在户籍管理上放宽对进城务工劳动者入户条件外,还在多个方面实现了政策创新。

在就业方面,完善进城务工劳动者稳定就业机制,加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在住房方面,鼓励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城镇购房居住,建立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社保方面,推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以及随同进城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险对接,鼓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城镇职工社保;在公共服务方面,要求提供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等。

据成都市统筹委主任付毅介绍,2007年在成都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近200万人,其中成都籍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达96万人,他们为推动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作出了贡献。该《意见》的出台,将有效缓解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就业、住房、社保等方面的困难和压力,使他们真正融入到城市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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