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4月18日电日前,成都市《关于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今后,成都籍进城农民工在城镇租住成套私人合法产权住房时,不论租住时间长短,经产权人同意,均可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成都中心城区。
记者了解到,作为推进成都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意见》除在户籍管理上放宽对进城务工劳动者入户条件外,还在多个方面实现了政策创新。
在就业方面,完善进城务工劳动者稳定就业机制,加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在住房方面,鼓励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城镇购房居住,建立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社保方面,推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以及随同进城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险对接,鼓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城镇职工社保;在公共服务方面,要求提供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等。
据成都市统筹委主任付毅介绍,2007年在成都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近200万人,其中成都籍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达96万人,他们为推动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作出了贡献。该《意见》的出台,将有效缓解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就业、住房、社保等方面的困难和压力,使他们真正融入到城市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