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按照这一要求,我们需要从六个方面着力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一、大力培育企业创新环境
一般地说,生产者采用新技
政府要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要从六个方面创造有利于企业创新的环境。一是要把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二是有关科技计划应充分体现企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官产学研民紧密合作的机制。三是要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同时,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只有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下,企业竞争力才有实质意义。垄断的市场结构将导致较低的市场绩效,但却可能会使一些企业获得较高利润。垄断可能产生更多的企业盈利(垄断利润),但并不表明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也不表明该行业具有较高的绩效。四是要支持企业组建各种形式的战略联盟,在关键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和技术标准。五是国家经济政策与科技政策,如财税、投资、金融、消费和政府采购等政策都应当有利于企业的自主创新。六是做好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的衔接,使出口导向与进口替代更好地结合起来。
要特别注重发挥财税政策的推动作用。政府财政税收政策的应用要逐步由生产领域前移到研究开发领域,由对产品的优惠政策转变为对研究开发的优惠政策。要在研发费用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投资减免、延期纳税以及对高新技术产业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方面采取实质性的鼓励措施。税收优惠政策不要以企业为对象,而要明确到具体的科研开发活动。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优惠政策被滥用,另一方面可以避免造成优惠缺位。
二、加强创新协作
首先要加强政府和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的创新协作。打造政府和企业、科研机构协同作战的平台,健全政府支持、企业主导、官产学研民结合的技术研究和开发体系。科研机构和大学要密切结合企业的科技需求进行研究开发,或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研究开发,使科研直接面向企业的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实践,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和产业的转化。
要认真分析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的主要科技需求,把科技工作真正落实到这些需求上。选择若干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集中力量,组织攻关,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带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其次要加强同行业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创新协作。企业之间通过战略联盟,能迅速提升创新的实力。战略联盟是现实或潜在的竞争者之间所达成的合作协议。几家企业形成战略联盟,既专业化分工,又社会化协作,可减轻每家企业所承担的高投入压力,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共享自主创新的成果。重大技术的研发通常需要解决很多技术课题,其开发需要经过设计、研究、试验、制造等多个步骤,需要跨学科、跨部门、跨院所、跨企业的众多精英协同作战,没有协作就不可能实现重大技术的自主创新。对于那些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技术,要组织全国范围的技术协作和联合攻关。在加强国内协作的同时,还要在坚持自主原则的前提下,加强国际间的协作,通过国际协作或合作来提高我们在某些技术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遵循企业创新的内在规律性
技术创新是科学探索与社会需求互动的结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源于人类求知渴望的科学探索为技术创新提供了理论基础并极大地推动了技术创新,而社会需求又进一步促进了科学研究。
企业创新具有这样的特点,在专门人才培养、人才和知识储备、试验和开发装备、试验材料、各层次科技人才投入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财力支出,并且重大科技开发从基础研究、试验开发、技术转换到应用推广,周期较长。自主创新是有条件的,它不可能凭想象而造就,更不能超越时空而形成。
四、加大研发的资本投入
首先要加大政府对创新的投入。2006年美国政府的研发预算为1320亿美元,其中直接给企业的预算超过1/3。而2006年我国的研发投入为2943亿元人民币,其中财政投入不足900亿元人民币,且90%以上给了科研院所和大学。因此要加大政府对企业研发的投入。财政投入应当主要用于高技术产业基础研究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共用新技术的开发;具有我国特色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我国高技术产业、企业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的形成;战略性产业(尤其是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产业)中的重大项目、高技术科研成果的推广与普及等。为打破跨国公司的垄断,政府对某些高技术领域的关键性产品与技术也可以直接予以支持。政府可以设立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基金,专门用于帮助有关企业进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主要用于与引进技术有关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方面;针对某些行业的关键技术组织力量共同攻关;对重大技术装备的重复引进进行管理;通过中介组织对关键技术、产品的国产化予以支持、协调和管理等。
其次是加大企业的投入。中国企业500强研发投入小于销售收入的1%,而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大中型企业,一般都达到3%左右。目前,全国大中型企业中,有71%的企业没有技术开发机构,2/3的企业没有技术开发活动,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0.7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只有0.56%。与此同时,企业之间科技资源低水平重复严重,同一课题,重复立项,重复投资。我们还要特别注意一种倾向:为提高企业利润,实体经济面对成本快速提高而采取通过融资功能进行融资投向其他盈利项目。2007年上市公司公布的前三季度季报显示,新增利润中31%来自股权投资收益。如果加上投资房地产的收入,50%以上的利润来自于房地产和股票,而不是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成本而获得。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如果企业热衷于把资金用来股票融资,而不是投资于实业,那么企业竞争力就无从谈起,中国经济增长的长期远景将是令人担忧的。
加大研发投入,还要强调两点。一是要注重实际。现在不少有关自主创新的投资用在了硬件建设上,而自主创新真正需要的软件环境建设及对人才的投资很少。二是要提高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效率。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每产生一项发明专利人员投入为137人,分别是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的6倍和5.5倍;每产生一项发明专利的研发经费投入为1821.5万元,分别为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的2.9倍和3.8倍。
五、正确处理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关系
强调自主创新,并不排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任何国家和地区的企业都不可能封闭起来发展。我国自1999年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到2005年累计引进技术近5万项,合同金额超过1000亿美元,大大推动了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问题是我国在关键技术上的自给率低,对外技术依存度在50%以上,而发达国家在30%以下,美国和日本在5%左右。这就要求我们要处理好引进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关系。只有加强引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才能实现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跨越。我们应该在更深层次上引进技术,完善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机制,把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在引进基础上的创新。
问题还在于如何处理好自主创新和引进的关系。在自主创新战略上需要权衡这样两点:第一,是全面自主创新,还是有重点地进行自主创新?这要考虑企业生产力水平、经济实力,有没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全面和大规模的自主创新。第二,对一些技术是引进、消化和吸收合算,还是自主创新合算?一些项目如果自主创新,不论是近期,还是远期,其成本总体上要高于引进、消化和吸收的成本,我们可以用开放引进的办法来获得技术;反之,则可以用较低的成本投入通过自主创新来获得技术。一些项目如果自主创新时间较长,等转入应用后,其他国家的技术早已应用扩散,并成为市场竞争力,则需要用开放和引进的方式来获得技术;否则,我们应该在领先的时间内自主创新获得技术。一些科技项目如果进行风险评估后,由于需要长期积累的人才、条件、知识储备等等短缺,自主创新失败的概率很大,可用开放引进的方式获得技术;反之,则可以用较低的风险通过自主创新获得技术。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的,那就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自主创新不仅要考虑企业自身本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经济实力、比较成本等要素,更要考虑国家在国防、行政司法、金融、信息等方面所用技术的安全可靠性。对于事关国际、政治、外交和军事等安全方面的技术,即使成本再高、风险再大,也必须依靠自主创新特别是原始创新来取得。
六、坚持以人为本
企业竞争力更多地表现为员工的技术专长、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管理层的领导能力、洞察能力、管理技巧和团队精神。所以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努力积聚大批从事自主创新的人才。坚持抓好抓实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目前我国人才竞争力还比较弱,《2006年人才蓝皮书》显示:中国人才国际竞争力仅相当于美国的48%,相当于日本的62%和德国的75%,总体差距明显。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重加大以下两个方面的力度。
其一,要加大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的力度。国家要鼓励企业聘用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进入市场创新创业。允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进行技术开发。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养技术人才。允许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政策,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办法,支持企业吸引和招聘外籍科学家和工程师。
研发人才,特别是那些具有高科技知识和独立开发产品能力的研发人员,是企业最紧缺的高级人才。我国研究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左右,低于美国7.6%和日本7.5%的水平。不仅研发人才缺少,知识型技术工人也奇缺。2005年底,我国192家中央级企业只有专业技术人员273万多人,其中高级技师仅占工人队伍的0.16%。且环境也不容乐观,《2005年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质量公益调查》显示,仅有1.1%的家长希望孩子成为工人;《2006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公益调查报告》显示,选择做工人的仅占0.1%。
其二,要加大吸引留学人才工作力度。要健全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的工作机制,制订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的长远规划,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的配套政策。切实落实原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等16个部门2007年3月下旬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加大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