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考古学的证据表明,早在1万年前到4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和新石器时代,西藏史前时期的文化就同中国华北的旧石器、新石器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融入自成体系的中国考古文化的大圈子内,成为中国远古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人类学家
的最新研究表明,西藏人与其他地区的汉族和少数民族都源于以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为代表的中国北部的晚期智人。藏族在种族上与我国绝大多数人口属于同一个种族类型。中国的历史是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国”这个概念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步扩大的。13世纪以来,西藏始终置于中国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仅这一点就比美国建国要早5个世纪。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论断。这里所说的“自古以来”,不是说“自元代以来”,而是说“自有人类活动以来”。这里所说的“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也不是说“西藏自古以来的政权都是中原政权或中央政权有效管辖的一部分”,而是说“西藏这块地方自有人类活动以来的历史都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抑或是中国边疆史的一部分,抑或是中国少数民族史的一部分,而绝不是任何外国历史的一部分。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是建立在中国历史地理学已有理论基础之上的
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谭其骧1981年5月在中国民族关系史研究学术座谈会上作了一个著名的讲话,题目叫《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其中谈到:“我们是如何处理历史上的中国这个问题呢?我们是拿清朝完成统一以后,帝国主义侵入中国以前的清朝版图,具体说,就是从18世纪5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以前这个时期的中国版图作为我们历史时期的中国的范围。所谓历史时期的中国,就以此为范围。不管是几百年也好,几千年也好,在这个范围活动的民族,我们都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在这个范围之内所建立的政权,我们都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的政权。简单的回答就是这样。超出了这个范围,那就不是中国的民族了,也不是中国的政权了”(谭其骧:《长水粹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谭其骧论述了确定这个标准的三条理由:
(1)中国的历史是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共同创造的,所以,历史上汉族建立的政权,如汉朝、唐朝、宋朝、明朝固然是属于中国的;其他民族建立的政权,如藏族的祖先吐蕃人建立的政权,契丹人建立的辽朝,党项人建立的西夏,女真人建立的金朝,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满族人建立的清朝同样也是属于中国的。即使这些政权之间曾经是互相对立的,即使某些民族、某些政权曾经在一段时期内不归中央王朝的管辖,但这些民族以后都逐渐融合在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了,他们活动的这些地区当然都是历史上中国的一部分。那种认为只有汉族政权管辖的地区或者只有中原王朝统治到的范围才能代表中国的看法,显然是错误的。
(2)“中国”这个概念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步扩大的。春秋时所谓中国,只是指黄河中下游地区,此外就不算中国了;以后逐步扩大到了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也包括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的范围。例如匈奴等民族建立的十六国、鲜卑人建立的北魏,到唐朝就已经被认为是中国的一部分了。这是后人客观地承认了的历史事实,纠正了当时人们的民族偏见的认识。所以我们今天讲历史上的中国,当然应该站在今天的立场上看历史,而不能用春秋人的或者唐朝人、宋朝人的眼光来划分中国和非中国。
(3)鸦片战争以前的清朝疆域是几千年来历史发展所自然形成的,是这一范围内的各民族经过长期的交往,包括一次次的统一和分裂而最终结合成的。这些地区在历史上先后都曾经隶属于同一个政权,或者曾保持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密切联系。所以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并不是单纯依靠清朝军事上的胜利所能取得的。相反,在清朝打败准噶尔部统一新疆以后,中亚的一些国家曾要求加入清朝,但却被清朝拒绝了。如果真的要进行军事扩张,那不是最好的机会吗?但清朝并没有再向外进军。而在这以后,中国被帝国主义掠夺走了东北、西北的大片领土,我们当然不能把这种结果用来代表历史上的中国,当然不能认为被帝国主义占去的领土本来就不是历史上的中国的一部分。
谭其骧强调指出:“我们一定要分清汉族是汉族,中国是中国,中原王朝是中原王朝,这是不同的概念。在1840年以前,中国版图之内的所有民族,在历史时期是中国的一部分。就是这么一条,没有其他标准。”“有些同志要把吐蕃说成是唐朝的一部分,这是违反历史事实的。唐和吐蕃敌对战争时多,和亲通好时少。就是在和亲通好时,唐朝也完全管不了吐蕃。汉朝和匈奴,唐朝和突厥、回纥的关系,基本上也是如此。我们只能认为吐蕃、匈奴、突厥、回纥是历史上中国的一部分,但不能说它们是汉唐王朝的一部分。”(同上,第16、19页)
谭其骧在这篇讲话中所提出的论点,不仅成为中国历史地理研究的理论基础,也成为他所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的理论基础。《中国历史地图集》(已于上一世纪80年代出版)是我国历史地理学最重大的科研成果。这部巨著共8册、20个图组、304幅地图,收录了清代以前全部可考的县级和县级以上的行政单位、主要居民点、部族名以及河流、湖泊、山脉、山峰、运河、长城、关隘、海洋、岛屿等约7万多地名。除历代中原王朝外,还包括在历史中国范围内各民族所建立的政权和活动区域。《中国历史地图集》以其内容之完备、考订之精慎、绘制之准确赢得了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评价,被公认为同类地图集中最权威、最优秀的一种。这就说明,谭其骧所提出的论点不仅为中国历史学界所公认,也为国外历史学界所公认,以至成为世界各国研究其国家历史时所通行的原理。我们所说的“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就是建立在谭其骧的著名论点的基础之上的。正如我们在谈到新疆、内蒙古、宁夏、东北、台湾、云南、贵州、两湖、两广以至北京、南京等地时一样,这些地方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而不必深究它们分别是在什么时候纳入中原政权或中央政权的有效管辖。
西藏的特殊地理环境决定了西藏对外交往的主要方向只能是中国内陆
我们在考察西藏时,首先看到的是西藏的极为特殊的地理环境。这种特殊的地理环境,是原本位于南半球的印度板块向北漂流,在距今4000多万年前与北半球的欧亚板块碰撞的结果。整个喜马拉雅山脉,是作为印度板块的前沿,在与欧亚板块碰撞的过程中隆升起来的;而雅鲁藏布江一线,正是印度板块与欧亚板块的边界。西藏高原在距今400万年前,还是一个高不过千米的平原,直到340万年前才开始整体强烈上升,并延至现在,此间累计上升了3000至3500米。在距今10万年前,西藏高原的面貌已经大体成为今天我们所看到的这个样子。
整个西藏高原是被南缘的喜马拉雅山、北缘的昆仑山、东北部的唐古拉山、东南部的横断山脉紧紧包围着。从西南面到南面的整个国境线上,蜿蜒高耸着弧形的喜马拉雅山脉,从高原南缘的珠峰地区到南亚次大陆恒河平原的直线距离仅有百余公里,但两地的相对高差竟达6000多米,这样的地形高差无疑对西藏高原与其南侧恒河平原的大规模直线交通形成了极大的阻碍。高原北部边缘的中西段地区,其“阶坎形”地貌特征也十分突出,横亘在这一地区的昆仑山以4000多米的高差急降到北侧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而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地理条件亦较恶劣,素有“死亡之漠”之称,因此,昆仑山南北两侧的地形和自然条件都使这一地区的直接交往通行几无可能。藏东地区的横断山脉,由于南北向平行峡谷地貌十分突出,峰谷相对高差较大,故对东西方向交通的阻隔作用较大,但该地区平行河流及峡谷却对南北方向的交往通行比较有利。
西藏高原的东北方向,虽有唐古拉山的阻隔,但情况与其他方向不同:今青海省的地理条件与西藏高原相似,海拔高差和坡降很小(不超过几百米),挡不住西藏高原的居民从这里走出去的步伐。加之这里又是中华民族的两条“母亲河”――黄河、长江的发源地,更把黄河、长江上下游的居民紧密地联系起来。因此,青海地区自古以来就成为西藏高原同外界交往、联系的主要通道。中国华北的旧石器文化和早期新石器文化是经由这一通道传播到西藏的,古代羌人之一部分是经由这一通道深入到青藏高原腹地的,唐代文成公主是经由这一通道进入西藏的,萨迦班智达是经由这一通道去凉州会见成吉思汗之孙阔端的,吐蕃时期的“唐蕃大道”以及后来的“朝贡之道”也是经由这一通道而形成的。可以说,正是由于这条通道的存在,才使西藏高原的远古先人同甘、青古人类发生了密切联系,才使西藏高原的新、旧石器文化融入了自成体系的中国新、旧石器文化的大圈子,才使藏族人同中国境内的所有世居民族一样均为蒙古人种中的东亚种族,才使藏族同中国其他各民族一样汇合到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来。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这一概念无疑包括社会所处的自然环境,即地理环境,因为地理环境是社会物质生活必要的和经常的条件之一,它当然影响到社会的发展。西藏的历史发展特别是早期发展证明,地理环境有着相当大的制约作用,在某种意义上(例如在影响西藏对外交往的主要方向上)甚至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西藏的考古发现表明中国的新、旧石器文化是自成体系的
就我国至今发现的资料及研究结果来看,距今1万年以前的石器文化大体属于旧石器文化,距今1万年至4000年前的石器文化大体属于新石器文化。
中国现代考古学家苏秉琦在为白寿彝总主编的《中国通史》第二册所写的序言中指出:“正如中国的远古人类化石有其自成体系的特征一样,中国的旧石器文化也有其自成体系的特征,而且表现得更为鲜明一些。……如果说中国旧石器文化富有特色,自成体系,那么中国新石器文化也是这样,只不过内容更加丰富,谱系更加繁复罢了”(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第2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序言)。中国的远古人类化石有其自成体系的特征,即全部属原始蒙古人种。中国的旧石器文化、新石器文化也都有其自成体系的特征,即彼此都有一定的联系,且与中国以外的其他旧石器文化、新石器文化有较明显的区别。
西藏的旧石器考古工作,由于仅限于地面采集,没有相关地层方面的佐证,其可靠性还很难说。已获得的标本,以苏热的旧石器最为久远,大约距今5万年前。其他标本,多为距今1万年前。西藏旧石器同属一个文化传统,其类型和加工技术与内地旧石器较为接近,尤其与华北旧石器近似。甘肃的旧石器也属华北旧石器系统,而且是由东向西传播的。因此可以设想,华北的旧石器文化是经由甘肃、青海传播到西藏的。
西藏新石器时代遗址大体可分三种情况:(1)不见陶器、磨制石器,只见细石器和大型打制石器或单纯细石器的新石器地点,年代多在新石器时代早期;(2)细石器和陶器、磨制石器等共存的新石器遗址和地点,年代多在新石器时代中期;(3)不见细石器的新石器遗址和地点,年代多在新石器时代晚期。
细石器和陶器、磨制石器等共存的典型代表是昌都卡若遗址,它代表了西藏高原东部地区以农业为主、兼有畜养,狩猎占有重要地位的经济文化类型。卡若文化更多地是受到马家窑文化的影响。而马家窑文化是仰韶文化晚期的一个分支,仰韶文化又是由华北早期新石器文化发展而来。
中国华北的早期新石器文化,主要发现于黄河中游和汉水上游地区,包括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大地湾文化和李家村文化,据放射性碳素断代年代大体在公元前5500-前4800年之间。它们都早于仰韶文化,又都与各地区的仰韶文化存在渊源关系,因此,有人把它们统称为“前仰韶”时期新石器文化。仰韶文化,属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其分布以渭、汾、洛诸黄河支流汇集的中原地区为中心,据放射性碳素断代,年代约为公元前5000-前3000年。马家窑文化,属黄河上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主要分布在甘肃省,以陇西平原为中心,东起陇东山地,西到河西走廊和青海东北部,北达甘肃北部和宁夏南部,南抵甘南山地和四川北部。它是仰韶文化晚期的一个地方分支,故又名甘肃仰韶文化。据放射性碳素断代,年代约为公元前3300-前2000年。目前普遍认为它是继承仰韶文化而逐渐向西扩展的。
西藏新石器文化与甘青地区的新石器文化的确有不少相似之处,反映出这两个相邻地区在原始时代的关系比较密切。不过,当我们进一步追溯其根源时,却发现西藏的新石器文化中有些因素明显是中原文化的影响,甘青地区不过是中原文化向西传播的通道而已。因此可以设想,西藏新石器文化的传播路线大体是:中国华北的早期新石器文化→黄河中游地区的仰韶文化→黄河上游地区的马家窑文化→西藏的卡若文化→云南白羊村和大墩子的新石器文化。
考古学的证据表明,早在1万年前到4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和新石器时代,西藏史前时期的文化就同中国华北的旧石器、新石器文化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融入自成体系的中国考古文化的大圈子内,成为中国远古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中国现代史学家田居俭在其《必须尊重中华民族的历史渊源》一文中,概述了包括西藏历史在内的中华远古历史在中国土地上发展的基本脉络:“近代以来,历史学者通过对历史文献与田野考古、古人类学、古文字学、民族学等资料的综合研究,厘定了中华远古历史在中国土地上发展的基本脉络:由‘猿人’(云南元谋猿人、陕西蓝田猿人、北京猿人等)、‘古人’(广东韶关马坝人、湖北长阳人、山西襄汾丁村人等)和‘新人’(广西柳江人和来宾麒麟山人、内蒙古和宁夏的河套人、北京山顶洞人等)三个阶段构成原始群时期,经以河南仰韶文化和浙江河姆渡文化为典型的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以山东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为典型的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到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唐尧、虞舜、夏启、商汤时期,再到奴隶社会发展鼎盛的殷商、西周时期,以及此后奴隶社会衰亡与封建社会产生、发展和衰落的漫长时期。考古学家更证明:‘中国文明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本身的发展;但是这并不排斥在发展过程中有时可能加上一些外来的因素、外来的影响。根据考古学上的证据,中国虽然并不是完全同外界隔离,但是中国文明还是在中国土地上土生土长的’(夏鼐:《中国文明的起源》第80页,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即使主张中国文明起源‘外因决定论’的西方学者也有人承认:‘不用说,中国的历史是伟大的,它根植于遥远的古代。在千百万年中,中国一再表现出非凡的稳定性和对于古代传统的忠诚。在这个古代,在中国的远古时代,确实有不少稀世的、独特的、只有中国才有的东西,因而似乎可以明显地证明对古代中国文明百分之百的土著性表示任何怀疑都是不对的’([俄]列・谢・瓦西里耶夫:《中国文明的起源问题》中译本第366-367页,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原载《求是》杂志2006年第3期)
藏族人属于蒙古人种中的东亚种族
大约在距今5万年前,人类体质发展到晚期智人阶段。与此同时,世界上三大人种(即东亚和北美的蒙古人种,欧洲与西亚的欧罗巴人种,非洲的尼格罗人种)基本形成。中国境内的人骨化石全都属于原始蒙古人种,而现代中国人基本上都属于蒙古人种,因此可以说中国的晚期智人乃是我们的直系祖先。
而中国不同民族的出现则是三四千年前的事,大约始于商代早期。
我们知道,羌族的历史同汉族的历史同样古老。在美国著名汉学家拉铁摩尔(OwenLattimore,1900-1989年)看来,最初的汉族和最初的少数民族(包括羌族)本来是在同一地理环境中存在的同一种族,只是由于平原、山地、草原等地形差异及进化速度的不同,才逐步分化开来。
“中国地理范围内逐渐加速的人类群体的‘前进’与‘落后’的分化……多半集中在同一地理环境中存在地方差异的范围内。从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两个起初模糊,但后来变得清晰的趋向:落后地区的社会组织逐渐形成一个进化迟缓的原始集团,而活跃地区的社会组织则与之分离,自行成为一个迅速进化的集团。到了后来,一个就成了‘蛮夷’,一个就是‘中国’。我并不是说少数民族人完全没有进化。绝非如此。问题只是两个集团进化的程度不同”([美]拉铁摩尔:《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唐晓峰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77-178页)。
“(戎狄等少数民族)与东南及南方的少数民族一样,是残留于中国文化发展所及地区的后卫。他们在人种学上也许与汉族差别不大。也许他们就是古代住在整个华北的――包括西部黄土高原、东部大平原,也许还有蒙古及东三省南部的――汉族本源的民族中比较落后的一支”(同上,第223页)。
以上观点可以说明中国的汉族和各少数民族何以基本上同属蒙古人种中的东亚种族。以后的分化(以及融合)是族群迁徙和适应不同地域环境的结果。
中国古代羌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发生分化。其中最大的一部分不断向东迁徙,同汉族发生了密切的联系,并且最终融入汉族之中,从而对汉族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部分西迁进入新疆塔里木盆地,与当地土著同化,成为现代维吾尔族先民的一部分;一部分远迁至我国西南地区,成为今彝族先民的一部分;一部分迁至今四川西北部,逐步发展成现代的羌族;一部分留居青海,演化成今天的土族;还有相当一部分,则迁入青藏高原腹地,与青藏高原的土著居民相融合,发展成为后来的藏族。正如费孝通先生在《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羌人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起的作用,似乎和汉人刚好相反。汉族是以接纳为主而日益壮大的;羌族则以供应为主,壮大了别的民族。很多民族包括汉族在内从羌人中得到血液。”
按照大家公认的看法,西藏的文字是公元7世纪吐蕃时期创造的。因此,有关7世纪以前西藏历史的记载,主要依据的不是历史事实,而是传说。传说中悉补野部落的赞普从聂赤赞普开始共传了31代,包括天赤七王、上丁二王、地列六王、德字八王、赞字五王等。一般推论,悉补野部落31代赞普经历了六七百年,其起始年代应为公元前后,即西汉、东汉之交。
据汉文史籍所载,此时处于藏地附近的古羌人部落有女国、附国、苏毗、大小羊同、党项羌等。后来,随着吐蕃势力的扩张,这些古羌人部落先后被吐蕃王朝吞并,并逐渐融入藏族之中。这就说明,西藏高原的土著居民早在公元前后即与其他民族特别是羌族发生了密切的联系。
现代科学已经证明,从人种上讲,藏族人既不属于欧罗巴人种(即白种人),更不属于尼格罗人种(即黑种人),而是属于蒙古人种(即黄种人),是蒙古人种中的东亚种族。
以下是一些现代科学资料:
“人类学家的最新研究表明,西藏人与其他地区的汉族和少数民族都源于以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为代表的中国北部的晚期智人。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的研究人员通过对西藏林芝地区发现的新石器时代人骨、现代西藏人头骨特征,以及对现代藏族体征的连续研究发现,藏族的体质特征与中国华北、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和汉族最接近。……不久前,中科院古脊椎与古人类所的张振标副研究员通过对西藏发现的细石器文化及1957年在雅鲁藏布江和尼洋河汇流处的林芝村发现的新石器时代人骨研究推论,人类早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劳动、生息于西藏地区。林芝人颅骨属于蒙古人种现代人类型。他今天向记者介绍这项研究时解释说,西藏藏族是由西藏新石器时代的古代居民为主体发展而来的。但是,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和人群的迁移,北部地区古代蒙古人种逐渐向南部和西南部扩展,其中有一部分进入西藏,并与当地居民不断混血,最后形成今日的藏族”(原载1989年4月18日《人民日报》)。
“1965年复旦大学的老师和学生对咸阳民族学院的1542个学员进行了体质测量。这些学员来自西藏各地,代表了西藏地区藏族的基本体质特点。经过这次测量分析表明,藏族应属蒙古人种。其体质特征如下:身材中等,肤色较深,为黄褐色,发型多为直发;眼色一般呈褐色,眼裂较宽,眼裂倾斜度外角略高于内角;具有蒙古褶;额倾斜度多直立,男性略较倾斜;眉脊略显;面宽中等,属中面型,女性稍阔;鼻根高度介于低与中等之间,女性偏低;鼻梁直,而鼻尖鼻基略向上翘,鼻孔大多为卵圆形,鼻型属中鼻型;唇厚中等,但大多为凸唇;头型属中头型。根据以上体质特征来看,现代藏族的体质特征与蒙古人种中的东亚种族类型最为接近。中国、朝鲜和日本的绝大多数人口属于东亚种族类型。因此,藏族在种族上与我国绝大多数人口属于同一个种族类型”(格勒:《略论藏族古代文化与中华民族文化的历史渊源关系》,原载《中国藏学》2002年第4期)。
西藏最终归入中国中央政权的有效管辖
公元626年(唐武德九年),唐太宗李世民登基,公元649年(唐贞观二十三年),唐太宗去世;公元629年(唐贞观三年),松赞干布登位,公元650年(唐永徽元年),松赞干布去世。二者在位时间相仿,去世时间仅相差一年。可以说,唐太宗和松赞干布是同时代的人。在中国(包括汉族和藏族)的历史上,唐太宗和松赞干布都是雄才大略的君王。
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朝时,其势力范围南达泥婆罗(尼泊尔之旧译),东抵西藏东南的门珞地区,西抵象雄,北面隔昆仑山与西域相接,东北则以唐古拉山脉为界与占据今青海地区的吐谷浑相邻,其势力范围大体与今天西藏自治区的范围相当。但是松赞干布登位后,很快就向其周边广大地区展开了强大的武力扩张,这种扩张延续了近两百年时间,它不仅使吐蕃王朝一跃而成为一个统治疆域极为辽阔、势力空前强盛的高原王朝,而且吐蕃王朝的扩张也对中国的历史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吐蕃王朝扩张的方向只是唐皇朝统辖的甘肃、陕西和西域,而不是向南方的印度发展?这里的原因是不言而喻的。从拉萨到印度,虽然距离很近,但中间横亘着高大的喜马拉雅山脉,这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著名藏学家任乃强有言:“西藏与印度之交通,古昔取道于拉达克与克什米尔。近世由尼泊尔境,最近世英人探险喜马拉雅,始开大吉岭新道。凡此,皆须逾越喜马拉雅之躯干,盘旋于悬崖绝坂之间,踯躅于冰天雪海之道,累月而后能至,绝难建设捷便和适之大道。”见任乃强《西康图经》,西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158页)。而从青藏高原到甘肃、陕西以及新疆,虽然距离遥远,却是居高临下,具有难于被对方反击的优势。何况吐蕃人与甘肃、陕西及新疆的居民早有接触,熟悉这里的一切。
当然,吐蕃王朝偶尔也曾攻入印度。公元648年(唐贞观二十二年),唐太宗遣王玄策使往西域,为中天竺(即印度)所掠,吐蕃发精兵与玄策击天竺,大破之,遣使来献捷。王忠在《新唐书吐蕃传笺证》一书中为此条作注时指出:“吐蕃虽破中天竺国,并未向印度发展,其故当与吐蕃与东方各族关系更为亲密,始终欲东向侵掠汉族农业社会有关。而自然与人为障碍亦有关系,11世纪时之玛巴译师云:‘最困难是莫八塘,到了一个大荒原,连牛马也困顿难行。行经喀那,气候奇寒,虽在盛夏也要冻裂指肤。’绒‘和泥婆罗又气候炎热。恒河洪流,惊涛骇浪,令人畏怖!加以途径边荒,旱灾时闻,盗匪遍地。’自然情况数百年当无大异,可知吐蕃实视入印为畏途”(王忠:《新唐书吐蕃传笺证》,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33-34页)。
五代宋辽时期,即从907年唐皇朝灭亡到1271年元皇朝建立之前,共计365年。这一时期中国内地总体上处于分裂状态。吐蕃地区自841年朗达玛遇刺、吐蕃王朝解体到元初八思巴封为帝师,即1270年之前,共计430年。这一时期吐蕃地区也处于分裂状态。
从公元10世纪至13世纪前半期,处于分裂中的西藏社会逐步完成了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在此过程中,佛教在西藏再度兴起。也正是在这一时期,藏民族从强悍走向衰弱,吐蕃王朝时期的尚武精神不复存在。一般认为,这是藏民族普遍接受佛教的结果。除了佛教的消极影响外,有没有更深层的原因?
吐蕃王朝的强悍与它的奴隶制社会性质有关,与它习惯于掠夺和战争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有关,与它以畜牧业为主、以农业为辅的经济条件有关。吐蕃王朝统治的地区,不仅包括雅鲁藏布江河谷的农业地带,而且包括以畜牧业为主的整个青藏高原。与农业比较,畜牧业具有更大的流动性,需要更大的地盘,在人口的压力下,必然要求向外扩张。这种经济条件,孕育了吐蕃王朝的尚武精神。
吐蕃王朝分裂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青海高原以游牧为主的部落脱离了拉萨的管辖。西藏范围的缩小,使得河谷地带的农业更加重要,草原畜牧业下降到次要的地位。随着农业在整个经济中地位的上升,一个极其重要的现象出现了,这就是“?卡”――封建庄园的普遍建立。封建庄园把农奴紧紧束缚在土地上,吐蕃王朝时期的巨大流动性和扩张性不见了,整个社会不再需要尚武精神。当然,藏族普遍接受佛教,对于重新塑造一个民族的性格也有重要的作用。
谭其骧在谈到元朝建立对于中国历史发展的重大意义时说:“在12世纪我们这个中国分成七八块,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是南宋,东北和黄河流域是金,宁夏、甘肃的河西和鄂尔多斯这一带是西夏,云南是大理,新疆是西辽,西藏是吐蕃,分裂成许多部落的蒙古高原上是蒙古各部、突厥各部,整个中国分成七八块,每一块中间还不统一。由于从成吉思汗到忽必烈祖孙三代的经营,才出现了一个大统一的局面,这个大统一的局面是多么珍贵啊!”(谭其骧:《长水粹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1247年,西藏宗教领袖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同蒙古皇子阔端在凉州(今甘肃武威)议定了西藏归顺的条件。1271年,蒙古汗政权定国号为元,不久后统一了全中国,创建了继汉、唐皇朝之后中国各地区、各民族大统一的中央政权,西藏成为元皇朝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个行政区域。13世纪以来,西藏始终置于中国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仅这一点就比美国建国要早5个世纪。此后历经明、清、民国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西藏始终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历史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