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文物局了解到: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工作。自2002年起,先后投入巨资,开展实施了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和九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
“十五”期间确定实施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
西藏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即布达拉宫
三大文物点由于自然、人为因素的破坏和年久失修,加之古建筑自身建筑材质存在的缺陷,致使出现了局部坍塌、结构不稳、安全隐患颇多,如不尽快维修保护,必将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因此这次保护性维修工程,重点需要解决古建筑的安全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布达拉宫地垄(基础)的灌浆加固和红宫、白宫两大主体古建筑结构加固维修,罗布林卡几个大的宫殿和萨迦寺主殿的保护维修。
为加强对西藏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西藏自治区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工程的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质量,国家文物局精心组织、安排国内技术力量最强的单位承担西藏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科研、监理等任务,如中国文物研究所、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敦煌研究院等。
在实施三大文物维修工程过程中,国家文物局一直高度重视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问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始终遵循“修旧如旧、保持原状”的文物维修原则,本着确保文物古建筑原有风貌的真实性得以保存和延续为目标,保证施工质量,确保优秀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目前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文物建筑主体维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现已着手开展工程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从工程实施总体来看,质量达到了设计要求。
三大文物维修工程实施数年来,积极吸纳当地农牧民群众参与维修。布达拉宫维修高峰时期每天上工地的农牧民民工多达3000人、罗布林卡多达1000余人,其中以萨迦寺维修工程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共有4.5万余人次参与维修施工,雇用农牧民机械设备3200多台次,为农牧民创收现金收入870多万元,不仅提高了农牧民的现金收入,也为当地培养了一些能工巧匠。
“十一五”期间实施九大文物保护工程
2006年6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实施西藏十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请示》(藏政发[2006]27号),申请在“十一五”期间实施桑耶寺―昌珠寺、扎什伦布寺―夏鲁寺、大昭寺―小昭寺、哲蚌寺、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乃宁寺、朗色林庄园―拉加里王宫、古格王国遗址、藏王墓、色喀古托寺、科迦寺十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共包括15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1处。投资估算总计5.3269亿元。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国家文物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2006年8月,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赴藏进行了实地考察,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进行了座谈。9月,国家文物局分别致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征求有关工程意见。建议十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应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分类、分期实施。项目可分为全面维修保护项目和抢险加固项目,并参照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模式成立十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项目内容和经费估算。
200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组成工作组,再次赶赴西藏进行实地调研。
经过一系列前期考察、调研,现已确定西藏自治区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九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即桑耶寺―昌珠寺、扎什伦布寺―夏鲁寺、大昭寺―小昭寺、哲蚌寺―色拉寺、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乃宁寺、朗色林庄园―拉加里王宫遗址、古格王国遗址、色喀古托寺、科迦寺。国家文物局已经及时批复了拉加里王宫文物保护规划和科迦寺等7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工程的设计方案,在方案审批上为九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做了充分准备。目前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国家文物局表示,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九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