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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必须强化效益意识

2008-05-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卢昌军 我有话说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个字为我们描述了一幅迥异于传统、绚丽多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画卷。我国新农村建设是和城市化、工业化及至现代化进程紧密相联的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中,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些关系,使新农村建设卓有成效,就必须强化效益意识。

基础设施建设与效益

在新农村建设的二十个字方针中,最容易看得见、摸得着的是“村容整洁”,因而这也往往最容易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事实上,许多地区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提出了类似于“从村容整治、村庄绿化入手”的口号,一些地方官员甚至号召在农村大兴土木,所谓示范村、样板工程大有市场。我们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时候,必须面对这样的局面:今天的农村,那种被认为是农耕社会固有的安土重迁、深固难徙的观念,已经逐渐被人淡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携家带口离开了故土,留守的主要是妇女、儿童、老人。笔者在实际调研和问卷调查中获取的信息是,一旦条件成熟,近七成(其中主要是年轻人)打工族最终的意向是离开居住地。因此,如果脱离实际,鼓励甚至诱使农民将初步完成的原始积累投入到整齐划一的农村住宅建设中,让他们复制自我,固化自我,这是巨大的浪费。

韩国新村运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虽然通过新村运动,韩国使93%的人口顺利进入了城市,农村人口仅占7%,但这7%的人口仍然是发展的一块“软肋”。今天的韩国农村,青壮年浩浩荡荡进城后,只有老弱病残留守。一部名为《只有老人的村落》的韩国纪录片,表达了这样的忧虑:村庄因年轻人消失而日益衰落,甚至成为空巢。房屋、学校、道路、水利、电器,曾经是韩国新村运动的目标和成果,现在却要孤单地遗留在可能成为空巢的农村。

而且,不管是以自然村还是以行政村为单位,新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只能是自然淘汰、选择,然后固定的过程,内源需求导向起主导作用。在当前这个转型期,居民点的扩大还是萎缩、兴还是衰,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要经受时间的汰洗。过多的行政干预、想当然的集中建设很可能适得其反。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在自然选择中留存的村落建设,也不能照搬城市模式和已有的乡村模式,而应该着眼于生态平衡,建出特色。

土地的集中、集约、特色产业与效益

在不少乡村,农民进城之后,其承包的土地往往成为心病,因为不愿意心挂两头,有时干脆抛荒了之。这是因为土地效益低下所致。新农村建设必须在土地的集中、集约方面下工夫,向土地要效益。

土地的集中。20多年来,科技突飞猛进,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成果层出不穷,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有了坚实的基础。在现代农业面前,被分割得支离破碎的梯田不可能长期存在,现代科技也不应该在一小块一小块土地上艰难地辗转。土地集中是大势所趋。土地集中后,进城农民把自己的土地拿出来交给承包人,并从中得到一部分补偿。这对于土地承包人和进城农民而言是一种双赢。

土地的集约。土地集约利用的目标是,从根本上改变粗放式的消耗高、质量差、效益低的生产方式,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一是要不断推动科技进步,使农业发展切实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二是要构筑现代农业生态保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促进现代农业向高效、持续、健康的生态农业方向发展。

农业特色化。走农业特色化之路必须经过周密的调查,并对调查数据进行处理,再按照业已确定的指标权数,计算出相关村落的综合发展指数;同时借鉴国内外新农村发展模式,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的特点,分别对每个典型村进行定性分析;最后,各村结合自己的实际,选择适合的发展模式,建出特色和效益,如特色产业型、工业引导型、城郊经济型、旅游产业型、劳务经济型、商贸流通型、资源利用型等等。

文化建设与效益

文化与经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共生共荣――经济发展促进文化发展,文化素质决定经济素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能仅仅停留在文化层面,而应通过文化建设,促进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共同发展;而且要充分调动经济在文化建设中的激励作用,推动文化的发展,进而形成良性循环。

新农村文化建设要结合不同层次的群体,按照需要层次理论,确定不同的重点:对于老人和妇女,要为他们创造交往的机会和平台,满足他们在交往中获得归属感的需要,并在教育、医疗、养老方面给予切实的保障;对于土地承包者而言,新农村文化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唱戏、听歌、跳舞这些表象,更重要的是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另一方面,随着务工人员大量涌入城市,这些务工人员在乡村和城市之间,已经再建了另一个新的社会网络。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必然要包括这一部分人员,文化建设必须向城市延伸。一是管理应该在乡村间架起桥梁。农民工之所以往往成为弱势群体,是因为他们公共空间和组织的弱化。这方面,可以借鉴“老乡警察管老乡”的做法,政府在农村安排指导专家,架起沟通的桥梁。二是要加强对他们自我设计、自我实现的组织和引导,增强其在现代城市中的生存能力。三是要促进他们角色的转变,给他们“市民”待遇。四是要引导其后代的城市化进程。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以开办农民工子弟学校,让其子女接受城市文明和民俗氛围的共同熏陶,在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组织结构建设与效益

广袤的中国乡村,9亿农民、2.3亿农户、320万个自然村,极端分散,因此,政府和农民之间必须有一个乃至多个通畅的组织结构来沟通农民,规划农业。在这些组织结构中,市场的作用必须得以充分体现。这些组织结构以市场化的办法来组织农民,解决农村公共品供给问题;培育农民生产、消费、信贷等专业合作社和协会,整合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构筑生产与市场等各环节紧密相联、利益协调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发展农业中介组织,创新营销方式,制定品牌战略,采用连锁和虚拟经营等方式,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作者单位:湖北经济学院社会政策与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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