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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北京宣言》签署

2008-05-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淇 我有话说

在近日由国家广电总局主办、广电总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和央视网络传播中心共同承办的“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论坛”上,百余家行业单位共同签署了《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北京宣言》,郑重向社会承诺:以新媒体转播本届奥运赛事,需提前以合法途径获得相关授权和许可,自觉抵制侵权盗版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

施加强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据悉,北京2008年奥运会是国际奥委会首次将电视版权与新媒体版权分别销售,中央电视台在取得电视转播权后,又单独购买了新媒体转播权,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官方互联网/移动平台转播机构,享有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对本届奥运会赛事进行新媒体转播(包括视音频)的独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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