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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助力少数民族地区走向繁荣发展之路

2008-05-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谭浩 我有话说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并制定了三个国家专项规划,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
方面,还设立了贴息贷款、实行贷款利率优惠、税收优惠等一整套特殊优惠政策。

2007年初,国务院又审议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专门就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制定的相关规划――《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这是我国政府为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之一。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发展起重大作用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能源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优先安排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田水利、电力、通信、乡村道路、清洁能源、民房改造等中小型公益性项目;

――继续实施“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努力实现民族自治地方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

从2007年起,国家每年安排兴边富民行动资金1.8亿元,确定60个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占边境县总数的45%。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兴边富民行动资金4.85亿元,建设各类项目2万多个,为边境地区各族群众办了许多好事、实事,促进了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积累了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经验,被称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光阴荏苒,数十载弹指一挥间。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各族人民群众经过前赴后继的辛勤创业,如今已收获丰硕的果实,他们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发展。

近些年来,国家在民族地区安排了青藏铁路、“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重大项目,修建了一批机场、高速公路、水电枢纽、通信等基础设施。这些项目的实施和完工,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也为少数民族群众丰富和繁荣生活奠定了基础。

一组数据见证了民族地区的发展之路:

――2006年,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由2002年的1322万人减少到1211万人;

――2006年,民族地区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从2002年的22%下降到17%,第二产业的比重从40%上升到45%,形成了具有民族地区独特优势的产业结构和特色经济;

――截至2007年底,西部372个“两基”攻坚县(市、区)中已有330个实现“两基”目标,约占总数的88.7%。

根据《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通过未来5年的努力,我国将力争基本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具备条件的特困村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有学校、有卫生室、有安全的人畜饮用水、有安居房、有稳定解决温饱的基本农田或草场的目标,使特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这一论述,令千千万万的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倍感振奋。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少数民族面临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性新机遇,在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的特殊优惠政策扶持下,他们从中看到了更多的希望,也对未来充满憧憬和信心。(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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