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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

2008-06-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罗旭 我有话说
据国家民委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少数民族干部291.5万人。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多年来,国家通过立法来保证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岗位,如《组织法》、《民族区域

自治法》中都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配备作了具体规定。同时,采取多种渠道、多样形式和多次培养的办法,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使少数民族干部成为民族地区繁荣发展的中坚力量。

在职培训育新知

翻开今年1月新当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领导的简历,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等人,都有过在中央党校新疆民族干部培训班学习的经历。

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我国各级党委、政府通过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积极为少数民族干部创造了各种学习教育机会。国家还专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制度性规定,并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大中专院校、干部学校,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长、中、短期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理论水平。1980年起,中央党校根据西藏、新疆建设事业的需要,先后开设不同班次,培训不同层次的干部。目前,已经培训西藏民族干部培训班学员1466人,新疆民族干部培训班学员2686人。2003年,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干部的重要基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平均每年培训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干部3000多人次。

挂职锻炼强能力

33岁的藏族女子央金是全国唯一不通公路的西藏墨脱县的副县长,2006年3月她被派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办事处任主任助理。这段挂职经历使央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审视墨脱县的独特资源优势,她提出墨脱要优先发展旅游业,她说:“只要规划好,旅游探险业一定会给墨脱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从1990年开始,各地每年都选派一部分优秀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或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着力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促进他们快速成长。据了解,截至目前,已经有4659名干部参加过挂职锻炼。通过挂职锻炼的实践培养,一大批中高级领导干部成长起来。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西藏自治区主席向巴平错、宁夏自治区副主席刘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副主任罗黎明、四川省副省长张作哈、贵族省副省长蒙启良等人,都是经过挂职锻炼脱颖而出的民族干部。

出国交流开眼界

“走出大山,跨出国门,感受最深的是‘落后只能挨打,内乱必遭殃,发展才是硬道理’。”西藏边境县隆子县县长巴珠一直在边境线旁工作生活,却一直没有机会跨出国境。2005年底,他随西藏自治区边境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培训班到欧洲7国考察后,感触非常深刻,对于西藏的优势和本县的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

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或出国、出境参加各类短期培训,是新时期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的重要措施之一。近年来,国家民委每年都会有计划选拔150名民族干部,先到高校集中培训,然后出国学习交流。出国交流不仅有效促进了少数民族干部开阔眼界、更新观念,还在对外宣传我国民族政策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巴珠等人出访欧洲时,就不失时机地向国外人士介绍了和平解放以来西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向西方展示了一个真实可信的新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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