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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侨办五项举措严管捐赠款物使用

2008-06-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罗旭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日电(记者罗旭)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马儒沛今天表示,国侨办对于抗震救灾物资管理使用问题高度重视,已采取措施确保救灾捐赠款物及时足额拨付灾区和受灾群众。

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马儒沛说,截至6月1日17时,全球华侨华人通过我涉侨部门、驻外机构、

中国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各种途径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约11.33亿元人民币。其中,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接接收的捐赠款物约2.19亿元人民币。

马儒沛称,为了切实管理好、使用好、监督好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国务院侨办将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遵循“资源捐赠、不得摊派,尊重意愿、专款专用,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的原则,切实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国侨办采取了五项举措来严格规范和监管捐赠款物的使用。一是成立抗震救灾捐款捐物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由国务院侨办接收的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办法,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华侨捐赠法规基础上,建立“国务院侨办加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办法”,为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做好制度保障。三是接受专项审计和组织专项检查,确保抗震救灾物资的有效使用。四是坚持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咨询、举报电话,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去向和使用情况。五是严格纪律,严肃处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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