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湿地总面积6600万公顷,占世界湿地总面积的10%,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因此,我国的湿地保护对于全球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湿地所在地区的人们对湿地习以为常,甚至感到湿地妨碍了生产和生活,于是围湖造田、填水造陆的事情时有发生。实际上,湿地是重要的社会经济资源,在湿地开展生
我国湿地的旅游开发价值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观光游览。湿地美丽的自然景色,多种多样的生物种群,特别是多种珍稀水禽,对国内外游人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是人们休闲、观光、徒步跋涉、水上游乐、垂钓的好地方。第二,科学考察。湿地作为一种独特的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吸引着地理科学、生态科学和环境科学的专家学者前来进行科学考察与研究。第三,环境教育。无论从保持生态协调和自然环境的良性循环,还是从保护生物多样性来看,湿地都有着重要的环境意义。开展湿地生态旅游,可以使游人对湿地的独特生态功能、环境意义和资源价值有更加深刻的理解,使游人了解湿地与自然、湿地与社会、湿地与人类的关系,认识到湿地是地球最重要的生命支撑系统之一,从而增强保护湿地、保护自然的意识。
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是一项关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生态建设的社会经济活动,对此,必须制订科学的开发原则,以指导我国的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活动。笔者认为,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应坚持以下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其制订的《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了完整的可持续发展思想――“既满足于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的发展。”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世界旅游组织通过了《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和《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可持续发展思想,把旅游开发与旅游行为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必须协调好旅游开发建设与湿地生态保护的关系,项目建设不能影响保护区工作的开展,力求使湿地生态旅游活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统一组织、制订和实施科学的旅游规划。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必须在科学的旅游规划指导下进行。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对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敏感性、自我调节能力和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湿地生态脆弱性、湿地生态旅游资源的环境容量等进行深入研究,制订和实施科学的湿地生态旅游开发规划,确定湿地生态旅游开发目标、方向与开发规模,严禁盲目开发和破坏湿地生态旅游资源。
要在区域社会经济总体规划和旅游资源详查的基础上制订区域旅游开发总体规划和专门规划,促使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建设科学、有序地进行,避免走弯路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旅游管理部门组织环境科学、生态科学、地理科学和旅游学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规划制订小组共同完成。
制订湿地生态旅游开发规划的前期工作是对区域社会经济和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详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已开发的旅游区域和待开发的旅游区域内构成湿地环境的各种自然要素与人文社会要素,湿地保护组织、保护过程与手段,还包括湿地地区居民的生产活动、经济利益、就业机会及其环保意识。要建立区域湿地生态旅游资源数据库,及时保存调查资料和数据。
湿地生态旅游开发规划必须突出论证:湿地自然保护,特别是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湿地生态旅游开发的关系与协调;湿地生态旅游对游人的湿地生态与环境教育;湿地生态旅游开发项目中的科技投入与显示方法;科学分区,分层开发。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湿地生态功能,建设高质量生态旅游地。湿地生态旅游是21世纪高水平高质量的旅游活动,应有很高的科技含量。国家旅游局在中国未来旅游业发展目标纲要中要求科学技术全面介入旅游开发,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参与性强、知识性丰富的旅游地。因此,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应加大科技投入,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的原则,努力打造高质量的、优秀的湿地生态旅游品牌,树立良好的湿地生态旅游形象。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我国的湿地生态旅游是一项前景广阔的事业,各地对于湿地生态旅游开发热情很高,对许多景区(点)都有开发设想。但目前许多湿地旅游开发条件还不成熟,如果不分主次盲目开发,势必造成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建设的低水平重复,造成人力、物力与资金的巨大浪费。另外,还会导致湿地生态破坏与客流分散,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严重下降。因此,我国的湿地生态旅游开发一定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作者单位:大庆师范学院社会科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