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5日电记者郑北鹰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为维护地震灾区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灾区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全力扶持企业迅速恢复生产经营,国家工商总局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扶持企业迅速恢复生产经营。
“5・12”大地震灾害发生后,
为积极支持地震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国家工商总局及有关工商部门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如放宽受灾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注册登记、变更、补照方面的条件;培育、发展灾区农村经纪人,促进农民增收等等。
近日,工商总局又专门出台了十项措施,以促进灾区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这十项措施主要是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认真查处借灾区重建之名进行强制交易、强制服务、滥收费用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打击销售染疫、病死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及其制品的行为;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建材等违法行为,严禁利用各种媒介和形式借灾后重建的名义发布推销商品、服务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