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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保税港区获国务院批准设立

2008-06-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刘昆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刘昆)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国务院已正式批准设立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这是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之后全国第6个保税港区,也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保税港区。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文件,钦州保税港区位于钦

州市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规划面积为10平方公里。钦州保税港区的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保税港区实行封闭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逐块建成”的原则,钦州保税港区分三期建设。第一期从2008年起全面开工建设,争取在2009年底封关运作。目前通往保税港区的2号公路已经通车。第二、三期的建设将视保税港区的发展实际适时实施。

批准设立钦州保税港区,是继今年1月16日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后,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增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推进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的建设、深化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以及带动大西南和中南腹地的经济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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