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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

2008-06-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袁祥、赵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记者袁祥、赵达)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26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闭幕会。

本次

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这个报告的决议。决议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前一阶段的抗震救灾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安排。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引渡条约的决定,批准了上述公约和条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吴邦国为第三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常委会的有关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现在实有代表2987人。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他说,这次常委会会议,是在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专门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相关决议。决议高度评价前一阶段抗震救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肯定国务院和地方的工作,要求灾区广大干部群众、承担对口支援的省市,要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继续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这次会议还批准了调整后的2008年中央预算,同意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全国人大将继续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他说,今年以来,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我国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同时,汶川特大地震和年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国际市场石油、粮食等初级产品价格攀升和美国次贷危机造成的影响,也给我国今年经济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尽管这些不利因素并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要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因此,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6月13日中央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坚持一手抓灾后重建,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切实应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矛盾,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三个转变”,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支持奥运会筹办、组织等各项工作,排除各种干扰,确保把北京奥运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和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在谈到常委会自身建设时,吴邦国强调,常委会自身建设,事关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正确行使和作用的充分发挥。本届常委会组成伊始,就高度重视自身建设。3个月来,在总结前几届经验的基础上,从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了自身建设。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集中开展履职培训,熟悉人大的组织、职权、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掌握人大立法、监督的必备知识,学习补充自己不熟悉的知识。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组成人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等优势,加强调查研究,使人大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具活力。四是及时修改工作规则,对前几届制定的委员长会议议事规则等6个工作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其中的4个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完善,推动常委会工作与时俱进。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刘延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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