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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裁定公民有权持枪引发争议

2008-06-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华盛顿记者 徐启生 我有话说

今天,美国最高法院有史以来首次就美国人拥有枪支的权利做出明确裁决:即美国公民个人有权拥有枪支。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亚宣读的裁决书称,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确是保护私人为了个人用途而拥有枪支的权利。这个裁定再次引发自去年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枪击案以来社会各界关于禁止枪支的争议。

所谓“第

二修正案”是指美国在1791年通过的一项法案。修正案规定:“一个纪律良好的国民自卫队,如果出于安全的需要,人们拥有武器的权力是不应被侵犯的。”此前,法院从未对“第二修正案”做出最后的诠释。美国国内长期以来一直在辩论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到底是保证个人有权拥有枪支,还是仅仅适用于各州的民兵。

由于独特的历史背景,美国一直都有个人持枪的历史传统。宪法也赋予公民持枪和自卫的权利。但由于持枪犯罪事件的不断发生,多数美国民众一直呼吁禁止使用枪支。联邦政府和美国各州在民意推动下出台了一些限制枪支使用的法令。首都华盛顿特区的治安一直不好,为此在32年前通过了禁止拥有手枪的法令。

美国最高法院3月18日开始对华盛顿特区的枪支管理法举行听证会。华盛顿特区的枪管法是美国对持枪规定最严格的一项法令。最高法院的审理涉及对宪法第二修正案中个人是否有权持有枪支进行解释。最高法院今天以5比4的裁决推翻了华盛顿特区实行了32年的禁枪令。不过,斯卡利亚大法官表示,这次裁决不能用来质疑现有的枪支控制法律,即不准被定罪的罪犯及精神病患者拥有枪支,也不准把武器带进学校及政府办公地点。

美国是世界上个人拥有枪支最多的国家。50个州里有将近40个州的法律规定本州公民可以合法持枪。统计显示,在美国这个有3亿人口的国家里,有2亿300件各类型枪支在私人手中。人们持枪的理由五花八门,如安全考虑、娱乐狩猎,更有相当一批美国人就是喜欢枪,把收藏枪支当作一种爱好。

而一个不争的严重事实是,枪支犯罪在美国日趋严重,每年命丧枪口的人数大约有3万人。特别是去年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枪击事件之后,许多美国人强烈要求对民间枪支进行严格管制。美国民间团体通过不断游说国会民主党一些议员,试图通过全国的禁枪法案,但此举遭到美国实力雄厚的“来复枪协会”的反对。在美国,枪支游说集团是一股很强大的力量。他们给政治竞选运动捐助大量资金,在国会有相当大的活动能量。

在枪支问题上,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存在很大分歧。民主党主张对枪支严加管控,共和党倾向于维护公民的持枪权。1999年,美国科罗拉多州科伦拜恩高中校园发生致命枪击案后,当时的克林顿政府试图在国会中通过严格的枪支管制法,但却被强大的游说集团阻挠。

主张控制枪支的美国民众对最高法院的裁决感到非常失望。他们强调,个人权利不是无限的,美国现在的政策是偏在枪支游说集团那边,这损害了民众的利益。他们要求纠正这种现象,对民间枪支进行严格管理,制止枪支犯罪,保护美国公众的安全。(本报华盛顿6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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