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居环境奖”、“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一块块纷至沓来的金牌,证实着厦门之美。而2005年的“全国文
在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后,厦门市委市政府便提出:“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逗号,没有句号。”从首批全国精神文明城市的创建,再到现在新一轮的创建,厦门持之以恒的精神没有变。厦门持之以恒地坚持把创建工作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把创新机制做为创建的“特殊武器”,把“和谐”始终贯穿于创建全过程。
把创建工作当作一项“民心工程”
厦门人说,创建文明城市不是拿给别人看的,而是建给老百姓用的。厦门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以“为群众服务、替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作为创建的第一标准。
厦门从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下手。群众反映突出的“牛皮癣”、公共卫生死角、不文明交通行为、食品卫生、文化市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问题,都成了厦门的创建点。近年来厦门有了“爱心超市”、“公民道德论坛”、“金包银”、社会保障性住房等一系列文明新典型、新做法。
在全市各社区普遍建立起“党员先锋队”、“社区宣传队”、“志愿者服务队”、“治安联防队”、“卫生保洁队”等服务队伍,形成社区服务网络,广泛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贫困户的社会救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面向外来人员的教育培训服务。这是厦门开展的社区“温馨工程”。
与“温馨工程”齐头并进的还有,结合旧村改造新村建设,以移风易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抓手,重点抓好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文化建设等三大环节的和谐村镇“新风工程”;组织行业服务品牌评选,召开全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经验交流会,与行业领导签订创建活动责任书的行业“满意工程”。这三大民心工程已经为民服务了好多年,服务内容不断翻新、深入。
文明城市创建与群众需求形成了“共振”。从街头到社区,从机关到庭院,从医院到学校,从军营到地方,厦门人以各种方式参与创建活动。“厦门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成为厦门市民统一行动的号角。
把创新机制做为创建的“特殊武器”
如果说厦门文明创建有“特殊武器”的话,那就是机制创新。
厦门在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找到了一个好抓手,就是“点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点评,体现“主官主责”。“一把手”工程,并非“政绩”工程,而是“首长问责”工程。厦门市各级“一把手”主动挂帅,勇挑重担,真正发挥了创建“带头人”的作用。由于锻造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形成了“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性循环,使创建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负责、上下同心、严格制约、高效推进。
点评问题“刺刀见红”,解决问题有的放矢,这是厦门的一个“专利”,在全国600多个城市中独树一帜。厦门市坚持天天督促,周周检查,月月点评,对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评议,摆问题,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真正做到切实整改,消灭“死角”。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参与,市容考评监督员和新闻记者上台“揭丑”,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查找问题,共商解决办法。点评会还通过实地拍摄的图片和现场点评,进行曝光,直击要害,对存在问题的区、街和单位触动很大。
厦门先后召开了八次高规格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点评会,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点评厦门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点评会不仅在市里开,而且开到各区,市四套班子和区领导亲赴各区参加点评会,点评直指责任人的“软肋”,硬碰硬地解决实际问题。
把“和谐”始终贯穿于创建全过程
依法治市,才能造出和谐安定的环境。厦门提出:“群众哪里不满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重点就在哪里。”厦门专门召开了“创建文明城市与法治”研讨会,对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影响城市综合执法效能发挥、有关部门配合协作不顺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多层面的探讨研究。
把群众自治、专项整治、科学防治结合起来,不断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厦门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厦门”创建活动,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这一地方性法规,使综治和平安建设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据了解,厦门先后制定出台了70多部有关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规范性法规、规章,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管理地方法规体系,并从城市功能、经济发展、文化品位、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入手,竭力打造具有现代文明特色的精品城市。
在创建中求“和谐”。厦门特别注重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老大难问题,供水、供电、供气、道路、污水处理等一批建设项目纷纷上马,休闲广场、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逐年增加。在全国首创了“社会保障性住房”,并取消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借读费,对民办学校接纳农民工子女就读给予财政支持。在全国率先实施了覆盖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城乡一体化全民医保。厦门不断完善就业保障,努力实现充分就业,2007年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7000多人,转移就业2.42万人,新增就业19.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