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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008-07-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马从辉 我有话说

就业乃民生之本。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同样是民生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强调指出:“当前,要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应该看到,大学生就业

问题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上的严峻问题。根据教育部门的统计,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495万,截至2007年9月1日,这届毕业生毕业时已确定单位的比例为40.4%,升学和出国、出境的比例为16.8%,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比例为13.7%,三者合计达到70.9%。其中到县和县以下单位就业人数58万,占已就业毕业生比例的16.6%。未能如期就业毕业生人数约144万人。目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仍未改变,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出口下降、能源价格上涨、美国经济衰退、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对就业环境不利。因此,提高大学生就业率的任务十分艰巨。

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大学生本人要转变就业观念,不断提高自己的就业能力,到需要人才的基层去,到最需要人才的中西部地区去。但同样重要的是,党政部门、高校等要采取切实措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首先,要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全面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保证此项工作有序进行。要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补充其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提供税费优惠和小额贷款,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对于高校毕业生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级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费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要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各级政府在城市社区建设中,要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在社区管理、高技术服务等新兴社会工作岗位就业。

要按照“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专业化”要求,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多种服务。大力培育专业化部门,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指导性、技能性、专业化服务;规范就业市场,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能力;整合就业信息资源,在全国真正形成就业代码规范,就业信息统一开放,就业指导科学合理,区域性就业信息与全国就业信息互动;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定期由专门机构发布大学生就业资源和相关政策,在公益性和公共化服务中把大学生就业工作做细、做深、做好。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加强对各类招聘活动的监管,规范招聘收费行为。要广泛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继续实施“千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计划”。

其次,引导大学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就业,认真做好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继续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政府部门应加大有关政策支持力度,增加地区补贴,建立全国联网的就业信息网络、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大学毕业生向西部地区转移就业,支持那里的教育、科研、建设和生态修复等。从2005年开始至2008年2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市区启动了大学生“村官”计划,我们要加大力度,积极推进这一计划的实施。吸引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不仅要有政策,而且还要有完善的配套机制。从各地的实践看,对去往农村的大学生,应该有多方面的政策设计,如提高履职能力的培训制度,任届期满后的分流导向机制等。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西部边远地区就业,对到这些地区工作的要给予政策支持,同时要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减轻求职负担。

再次,科学调整专业结构,鼓励发展特色高校。近年大学生就业难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高校专业设置不合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存在一定的距离,部分专业设置与就业市场脱节较为严重。专业重复设置所造成的结构性人才浪费也增加了部分专业大学生的就业难度。以金融专业为例,1992年以前全国只有40多所高校开设这一专业,而到1996年,开设此专业的高校一下子增到了400多所,同类人才的供给至少扩大了10倍,而到这批金融人才毕业时,社会需求不仅没有相应增加,反而因金融体制改革有所减少。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引导我国高等教育,鼓励发展特色型高校。2007年,我国高等教育总规模已达到2500万人,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第一大国,高等学校的数量也达到3100多所。面对如此大规模的高等教育和数量众多的高校,应该分类指导和分层次办学,各类高等学校应当有所分工,按不同重点进行定位,不要盲目求大、求全、求高。为此,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要转变观念,努力构建多目标的大学评价机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发挥自身的传统和优势,发展具有“名、特、优”专业特色的高等学校,以培养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的各类人才。(作者系河南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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