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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失败是最好的鼓励

2008-07-1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最近,《西安市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为鼓励改革创新,该《条例》专门出台了“免责”条款:改革创新工作虽未达到预期效果,但只要改革创新方案制定和实施符合有关规定;个人和所在单位未非法谋取私利;未与其

他单位或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原始记录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将不会被追究责任。

改革创新是一种探索性的实践活动,既然是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是“摸着石头过河”,那么,前进的道路就不可能平坦,各种风险都会存在,失败就不可避免。但是正如先哲所言:“失败是成功之母”,它可以让后来者看到“此路不通”,从而少走弯路,尽快找到前进的方向,达到胜利的彼岸。只要探索者不是打着改革创新之旗谋一己之私,我们就要允许失败。因此对失败持包容态度,既是对改革创新规律的尊重,也是鼓励更多的人去冒改革创新之险的有效办法。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人虽然口头上也说“允许失败”,对失败者要正确对待,但骨子里仍然是老一套――“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成功了,鲜花、掌声、奖金,授予各种政治荣誉,什么都有;而一旦失败,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即使不丢官罢职,也会搞得灰头土脸,甚至对其过往的成绩也全盘否定。正是由于这种价值评判系统的严重倾斜,才使人们感到改革创新的风险太大,因而宁愿庸庸碌碌混日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种状况严重阻滞着我国的改革进程。

其实,奖励成功与包容失败,是建立改革创新激励机制的两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尤其是我国当前正处在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之时,更需要培育建设“包容失败”的文化氛围。成功时的美酒鲜花奖金固然需要,但在失败的时候,不打击,不歧视,不另眼相待,对他们持包容态度,给予必要的鼓励、安慰、帮助和扶持,或许更为重要。这犹如设立了一道心理保护屏障,可以让人不怕失败,使人重拾信心,促人铁心实干。如果我们不包容失败,就会束缚改革创新者的手脚,压抑他们创新热情,人们也就不敢创新,就会失去改革的基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包容失败比奖励成功更重要,对营造宽松和谐的改革创新环境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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