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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提示使用蚊香要注意防火

2008-07-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1日电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夏季许多家庭常用的蚊香及其安全问题,发出消费警示,告诫人们:不要以为盘香火头小,不会引起火灾,点燃的蚊香焰心温度可高达200℃-300℃,一旦遇到棉布、纸张、木材等易燃物品很容易引发火灾。而电蚊香因为处于长时间通电状态,使用不当也存在安全隐

患。

据了解,因蚊香引发火灾致人死伤的案件每年都有发生。今年6月10日,河南省某农村消费者家发生因蚊香引发的火灾,造成两名未满13岁的小学生身亡;6月17日上午,天津市某社区一居民楼二层突然起火,由于扑救及时,火灾才没有影响到建筑物和其他住户的安全。据公安消防部门分析确定,是还在点燃的蚊香引发了火灾。

目前市场上的蚊香主要有盘香和使用交流电的电蚊香两种,因有火和用电,若使用不当,都可能引发火灾。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蚊香要放在不易被人碰倒或被风吹落的地方,要与桌、椅、床、蚊帐等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放在儿童摸得着的地方,以免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临睡前,应检查一下蚊香,确保其安全,外出时灭掉蚊香,室内有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不宜使用蚊香;点盘香要选择正规的金属蚊香盘,并放在金属支架上或金属盘内;使用电蚊香接通电源前,要检查导线、插头、热敏元件是否完好,电蚊香药片是否放在蚊香器内不锈钢垫片上;用电蚊香时,每次用毕应拔掉电源插头,冷却后还要做好清理工作,使用中不能将水等液体洒在电蚊香上,以免引起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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