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益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
“毕大爷,你最近听说了吗?咱们这附近新成立了一个公益法律服务室,听说那里有懂法的人来专门解答老百
毕大爷已是76岁的高龄,现有一儿两女。由于老人长期跟小女儿生活在一起,小女儿平时对老人照顾较多,感情较深,且小女儿的生活条件不如哥哥姐姐好,因此,老人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将来让小女儿继承,但又怕儿子和大女儿知道后造成矛盾。于是这成为了老人多年来的心结。但是由于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周围又没有律师事务所,无法进行咨询。
毕大爷来到了西城区德胜街道安德路北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室,律师告诉他,家庭和谐是关键,财产分配越趋于公平,儿女矛盾就会越少。小女儿对您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与您一起长期生活,较之其他子女也应该适当多分遗产。
在律师的指导下,老人回家开了个家庭会议,对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儿女们对此个个满意。老人心中多年的心结被公益律师化解了。
事后,老人来到服务室,激动地对工作人员说:“你们这个服务室成立的太及时了,让我十几分钟就解决了多年来的困扰,太感谢了。”
据了解,如此这般“法助和谐”的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室已经在西城区7个街道的36个社区建立起来了。今年,西城区司法局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又选择了49个交通便利、硬件条件相对较好的社区准备建立公益法律服务室,让公益法律服务覆盖全区152个社区,确保所有社区居民都能够享受到便利的法律服务。
专业化法律服务走进平民生活
北京市司法局于2007年年初提出,“要在村、社区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增建1500个法律服务室,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拓展律师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领域,以解决农民工、城乡中低收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探索建立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服务的律师服务体系。”
北京市西城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益法律服务室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区长办公会,研究落实意见,明确落实责任,解决落实经费。2007年,西城区计划外解决经费35万元用于公益法律服务室建设,以后逐年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主管区领导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落实方案,并深入社区现场办公解决用房困难。
西城区司法局积极组建由局长徐闻任组长的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室工作领导小组,并逐街道进行实地考察,先后10余次研究具体办法,落实选址和办公条件,每个街道明确一名党组成员督促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担任第一责任人,积极落实场地、人员及办公设施等问题。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公益法律服务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西城区委常委、副区长曹长胜说:“这一切的努力,根本目的只有一个,让西城区的老百姓身边有个懂法人。”
帮百姓所需,解百姓所难
今年7月,伴随着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首都中心城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实证研究》的正式结题,构建促进社会和谐的“首都中心城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战略研究在西城区司法局的主持下,历经一年,围绕着首都中心城区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范畴界定、主体研究、对象研究、服务内容、载体研究、监管制度等六个子课题的调查研究顺利完成,最终形成20万余字的研究成果。
据了解,课题研究所形成的理论将具有示范的功能和作用,为在其他地区推广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借鉴,为已经或必将发生在其他专业服务领域的矛盾解决提供新的思路。
2008年北京市将在全市再建立1500个公益法律服务室,该课题的完成对即将建立的公益法律服务室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同时,课题收集了源自实践的公益法律服务案例,可以为今后此类矛盾的解决提供很多有益的素材,这既是对首都中心城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的总结,也是对其成果的见证。
在公益法律服务室那方寸之地,因猜疑而多年不相来往的父子重归于好,因借钱而大伤友情的昔日旧友握手言和,因施工噪音而不得安宁的社区群众重获安宁,因对美容院服务有异议而遭受殴打的顾客得到补偿,百姓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疑难问题在这里迎刃而解。
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5月的一年间,西城区公益法律服务室共接待百姓咨询2666件,化解纠纷698件,开展法制宣传423余场次,接待各类人员3564人次,收到锦旗(表扬信)25面(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