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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表彰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

2008-07-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范又 通讯员范欣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9日电(记者范又通讯员范欣)“中国红十字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今天在全国政协礼堂隆重举行。

表彰大会上,北京市红十字会等21个省级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被授予“抗震救灾最佳组织奖”,河北省红十字会等11个省级红十字会被授予“抗震救灾组织奖”,北京市

朝阳区红十字会等101个红十字会和志愿者组织被授予“抗震救灾先进集体”,陈蓓等247名同志被授予“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赵文斌等286名同志被授予“抗震救灾优秀志愿者”,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光明日报社等62个单位被授予“抗震救灾特别支持奖”,国家电网公司被授予“中国红十字特级勋章”,中国三星等22个单位被授予“中国红十字勋章”,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台湾红十字组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东亚地区代表处被授予“抗震救灾特别贡献奖”。

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云在表彰会上回顾全国红十字会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时说,面对这场特大的地震灾害,中国红十字会实现了多个第一:第一次组建前线指挥部和工作组,靠前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第一次实现救灾、救护、救助三项职能同步展开;第一次接收、管理和使用超过一百五十多亿元的捐赠款物;第一次组织专业医疗、心理救援队实施救援;第一次大规模协调、接受国外、境外搜救队和医疗队来华开展救援工作;第一次组织规模庞大的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参与救灾;第一次参与大量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截至7月27日,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共接受境内外捐赠款物达158.4亿元人民币,已向四川、甘肃、陕西、云南、贵州等灾区拨付救灾款物50.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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