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草案)》。
会议认为,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对被保险
会议指出,为适应国际收支形势的变化和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有必要修订外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便利贸易投资活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对均衡管理外汇资金的流入流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健全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等作出了规定,并相应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会议认为,经营者通过合并或取得股权、资产等方式实现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等经营者集中行为,直接关系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控制经营者集中是反垄断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为防止因经营者集中导致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有必要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制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草案根据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上一年度全球营业额和境内营业额两个指标,明确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经营者集中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