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
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红十字会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如生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
为激励先进,表彰各级红十字会和广大红十字会干部以及红十字志愿者、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爱心企业和个人,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红十字会等21个省级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抗震救灾最佳组织奖”,河北省红十字会等11个省级红十字会“抗震救灾组织奖”,北京市朝阳区红十字会等101个红十字会和志愿者组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陈蓓等247名同志“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赵文斌等286名同志“抗震救灾优秀志愿者”,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等62个单位“抗震救灾特别支持奖”,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红十字特级勋章”,中国三星等22个单位“中国红十字勋章”,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台湾红十字组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东亚地区代表处“抗震救灾特别贡献奖”。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灾后重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再立新功。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广大红十字会干部、会员和志愿者,要学习他们心系灾区、情系灾民、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不畏艰险、不怕辛劳、顽强拼搏、团结奋斗的优良品格,以更加坚强的意志、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努力的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中国红十字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个人)名单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