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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款十分艰难 国手未进决赛

2008-08-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齐柳明 我有话说

1948年第14届奥运会,中国派出44名男选手参加篮球、足球、田径、游泳和自行车5项比赛,全军覆没,无人进入决赛。中国足球队首轮遇土耳其,以0比4告负。篮球分4组循环,中国在第2组,6队中名列第5,第2阶段落选赛中2胜

1负,在23个队中名列第18。荷兰华侨、自行车选手何浩华参加1000米争先赛,预赛冲过终点时撞车,左锁骨骨折,手腿摔破,躺在担架上用英语大呼:“我不能为国争光了!”

中国代表团负责人是当时的国际奥委会委员王正廷,还有全国体育协进会副会长张伯苓。按预算此番出征需15万美金,行政院只批50亿元法币,约合2.5万美金。代表团经多方奔走,最后才拿到1.2万美金。体协各方筹措,以聘人随队赴英等作为条件筹款,受到“万金油大王”、南洋爱国华侨胡文虎等的支持,最终募集了3万美金,但还是远远不够,只能减少运动员数目,才算勉强上路。(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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