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石家庄市民政部门发出消息,从今年起,石家庄市财政每年至少出资20万元建立慈善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因大病或是意外伤害造成大病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这意味着,民政救助从传统意义上的只救助受“天灾”人员,延伸到了因“人祸”致贫人员。
虽然目前石家庄市的慈善医疗救助基金每年仅20万
建立大病救助机制,首先是现实的迫切需要。事实上,近年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山西省工会部门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占到困难职工总数的15.93%。在农村这种现象更普遍,“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活白干。”这是农村居民常说的一句顺口溜。家境窘迫的农民一旦生病,大多采取“小病扛、大病拖”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将因病致贫纳入政府救助体系,这是社会救助体制的完善,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建立大病救助机制,还是建设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显然,一个人性化、负责任的政府,在灾难面前,不能让公众陷入绝望的困境,应勇于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大病救助正是出于这种需要。笔者期待石家庄市这一做法能向全国推广,同时逐步增加资金投入,提高大病救助的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