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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新须遵循唯物辩证法

2008-08-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罗雄飞 我有话说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体系与现代西方经济学具有不同的哲学基础和思想方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体系以唯物辩证思想为基础,在他看来,以最简单的归纳方法所得到的最简单的真理,总是不完全的,因为经验总是未完成的。他强调事物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变化,要求以抽象的方法首先把握事物的本质,然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进一步阐释

一般规律或本质的特殊作用方式、表现形式,以及以一般规律为基础的事物的特殊规律。现代西方经济学大体上是以英国经验哲学为基础,强调经验的总结和归纳,甚至认为经验之外的事物是不可知的,“本质”或规律是不存在的。它突出对经济人行为及行为背后的心理分析,遵循从特例到一般、从微观到宏观的分析路径,相对忽视对普遍联系、运动变化的市场背景的分析。正因如此,同样把研究对象放在严格约束条件下进行分析,马克思认为这种科学抽象能得出本质的、一般的结论,现代西方经济学则认为由此得出的仅是“特例”;放松约束条件后,马克思认为得出的结论只是一般规律在具体条件下的特殊表现,而现代西方经济学则认为可以获得更为一般化的结论。

从唯物辩证的哲学思想出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体系以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关系为研究对象,以单纯凝结的即物化的一般人类劳动时间为价值实体,力求揭示经济运动的最一般规律即价值规律,并进而阐述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矛盾和发展趋势。然而,它并未停留于对价值规律静态的、简单化的描述。对于商品的价格,在简单商品经济的严格约束条件下以价值为基础,放松了资本有机构成的假定后则以生产价格为基础。依此类推,如果放松产权约束和其他条件,价格的内涵一定会相应发生变化。产权关系得到体现后,正像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要售出一件东西,唯一需要的是,它可以被独占,并且可以让渡。”(《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714页)因此,商品这一范畴也可能需要重新界定。即便是价值这一最基本的范畴,具体的内涵在复杂劳动还原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变化,这体现了普遍联系和运动变化的哲学观点。在马克思看来,随着经济环境或约束条件的变化,经济范畴体现的社会经济关系也会发生变化。正因如此,“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186页),经济范畴同它们所体现的关系一样,“是历史的和暂时的产物”(同上,第4卷,327页),是社会的历史的范畴。因此,他强调不能把经济范畴“限定在僵硬的定义中,而是要在它们的历史的或逻辑的形成过程中来加以阐明。”(《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17页)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体系是活的体系、活的理论,要求我们在不同时代条件和经济环境中,用发展的眼光去研究基本原理的不同作用方式和表现形式。

依照马克思的思想方法,要求首先在最纯粹的状态或最典型的环境中,通过科学实验式的研究揭示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关系的本质和经济运动的一般原理,简单商品经济形态正是在严格约束条件下构想出来的一种“纯粹”的理论。随着约束条件的放宽和历史环境的变迁,价值规律仍起着支配作用,但其作用方式和表现形式必然发生变化。不理解这种思想方法,就会像萨缪尔森等人一样,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仅适用于“原始状态”。事实上,如果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约束条件简单化地与现实相对照,即便是“原始状态”,它也不适用。正像不能否定自然科学家在特殊实验室中进行科学探索的意义一样,我们不能因为马克思严格设定的条件与现实无法一一对应,便否定其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处理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体系的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如何处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体系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关系,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时代课题。只要把握住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体系的思想方法和精神实质,我们就能确立创新、发展的方向。

有学者认为,劳动价值论没什么用处,至于生产价格理论,尽管过于粗糙,依然具有合理性。这种认识很难说是基于马克思的思想方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最基础、最一般的理论,生产价格理论则是更为特殊的理论,是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放松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异可以忽略的约束条件后拓展而来的,反映的是价值规律在具体环境下的某种特殊作用方式和表现形式。如果抛弃劳动价值论,生产价格理论就不再是马克思的理论,而成为以“劳动时间”为特殊计价物的新古典经济学化的价格理论。此外,由于生产价格理论依然具有非常严格的约束条件,它是对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这一理论难题抽象的、原则性的说明,在阐述具体的现实经济的价格决定等问题时,它是有局限性的。因此,我们不应拘泥于生产价格理论,而要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尽可能放松约束条件,建立起比生产价格理论更为广义的转化理论,才能更贴近现实。通过复杂劳动的还原,可以将劳动复杂程度的差异和知识进步内生到价值形成过程中,并在社会分工的动态发展和以“劳动关系”为内核的现实条件下,揭示价值规律的特殊作用方式和表现形式。在此基础上,通过引入产权关系和收入分配、存量价值因素,我们可以在更现实的条件下理解商品和价格的意义,将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看成“价值总量”的市场化再分配机制。这种市场价格机制受到全社会“价值总量”的约束,遵循着价值规律。这样,供求关系可以以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纳入商品的价格决定机制中,从而重构价值―价格关系。这既是均衡分析,又是非均衡的动态分析,完全符合马克思唯物辩证法动态发展的思想方法。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种基础性理论,要更充分地解释具体现实经济问题,就需要发展,需要体系创新。这种发展、创新必须遵循从一般到特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分析路径。任何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视为“特例”的做法,都有违马克思的思想方法。不仅如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所注重的是经济运动的一般规律和长期分析,难以被纳入以比较静态分析和短期分析为主的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中,西方马克思经济学是没有出路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能西方经济学化,不能简单地与现代西方经济学“接轨”。相反,通过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体系创新,可以为现代西方经济学提供一种基础性价值理论,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价格理论和供求分析可以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框架内寻找到合理的逻辑接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还能以“劳动时间”为单一资本要素为现代西方经济学提供独立于收入分配和价格决定的资本计量方式,从而克服新古典经济学因价格相对性无法进行确切的资本计量的理论缺陷。(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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