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月27日,原“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备委员会”,对外代表中国奥委会。
1952年6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通过了章程,
1952年2月,芬兰驻华大使表示希望中国参加赫尔辛基第15届奥运会;苏联也表示愿意帮助中国参加奥运会。2月5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委会致电国际奥委会,表示将派团参加第15届奥运会,声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中国唯一合法体育组织。
6月11日,国际奥委会主席埃德斯特隆电告台湾“体育协进会”,不必参加奥运会,也没有说明理由,同日还致电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委会,委婉拒绝,次日追电称:“你们的奥委会尚未被承认,去赫尔辛基是徒劳的。”7月5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抗议国际奥委会的无理做法。7月14日,再次抗议国际奥委会第47届全会将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地位问题列入议题。
7月16日,国际奥委会第47届全会举行,原3位“中国委员”王正廷、孔祥熙、董守义均未到场。会议讨论所谓“中国奥委会”问题,中国代表盛之白发言,强调自己代表4亿中国人民发言,台湾不代表中国,要求立即邀请中国参加第15届奥运会。台湾代表郝更生坚称,他们与国际奥委会有多年良好关系,是其承认的合法代表。
7月17日,国际奥委会全会形成2个提案:1.拒绝中国参加本届奥运会;2.中国两个体育组织都有权参加本届奥运会。53名委员秘密投票,第1方案获得20票,第2方案获得33票。表决之后,台湾宣布退出第15届奥运会。(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