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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凋落物及腐殖质禁止商业性开发

2008-09-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3日电记者郑北鹰今天国家林业局获悉,为保护森林资源,保持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出通知,加强森林凋落物及腐殖质开发利用管理。

通知强调,森林凋落物及其形成的森林腐殖质是森林土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森林涵养水源、维持土壤肥力、保持生物多样性

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批准森林凋落物及森林腐殖质的商业开发,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擅自采挖销售;已经开发、采挖的,要一律停止,并限期恢复。各地应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摸清森林凋落物及森林腐殖质开发的数量、地域分

布、利用程度和加工贸易情况,并对相关开发利用行为对森林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作出科学、客观、全面评估;要加大对森林凋落物及森林腐殖质的保护管理,对通知下发后仍违规进行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林地、林木严重破坏,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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