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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幼儿教育高收费现象

2008-09-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华羽 我有话说

针对社会上反响较为强烈的幼儿园高收费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8月25日表示,教育部对此非常关注,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对此人们热切期待着。

目前,各地幼儿园的“高收费”几乎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民办幼儿园全托半年收费过万元已十分普遍,高的年收费可达两三万元,且还有其他收费。不少幼儿园以开设特长培训班等名义收取费用,甚至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支教费”等。一年高过一年的幼儿教育收费,引起市民的抱怨:“上幼儿园竟然比上大学贵!”

幼儿教育事业涉及千家万户。“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流行语反映了现代家庭对幼儿教育的重视。一些高价幼儿园往往打出许多提高幼儿各种技能的课程,如画画、音乐、外语等技能性很强的课程。其实,“天价幼儿园”服务质量、办学条件并不真正超群,并且,幼儿时期的教育效果,主要表现为隐性的、滞后的、长期的效果。而一些幼儿园急功近利,从容易看到效果的“专项训练”入手,对孩子的终身发展其实并没有好处。“天价”主要是抓住了家长望子成龙心切和“收费越高、质量越好”的心理。所以,家长首先应该把心态放平稳,不要盲目攀比,不要把幼儿教育的价格与质量划等号。

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公办幼儿园门难进,人满为患,民办幼儿园才推高收费。我国幼儿教育不在义务教育体系内,幼儿园数量明显不足,幼儿教育占公共教育经费的比重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即使是公办幼儿园,由于政府投入不足,也搞“赞助”“特色班”等想方设法增加收入。毋庸置疑,学前教育非常重要,对国民素质的打造有着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应当加大对幼儿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近来已不断有教育专家呼吁,要建立政府、社会和家庭三方共同负担托幼服务和早期教育的成本机制,使每个家庭和幼儿平等享受政府财政性经费的帮助。

幼儿教育不管是政府投入还是社会投入,政府都应该通过制度确保其良性运行。当前对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核算的定价政策,对一些幼儿园的高收费缺乏限制和约束,幼儿教育收费没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没有相关法律或规定、制度加以约束,完全由市场决定,于是出现了管理混乱、收费畸高等诸多问题。对于“天价”幼儿园,政府部门不能袖手旁观,要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整顿,负起监管和“纠偏”责任,有关部门应尽快对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给予规范,对收费项目分门别类固定,收费项目细化,而不能用简单的“杂费”来概括,更不能把幼儿教育机构办成纯粹的营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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