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游泳是一个适合所有人群锻炼身体并愉悦身心的体育项目。“水”中的运动,尤其适合某些身体障碍者的康复治疗。正因为如此,游泳是最早列入残奥会的项目之一。1960年罗马举行的第1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游泳就被列为正式的比赛项目。设有男、女项目自由泳、蛙泳和仰泳,以及男子
此后,游泳的距离不断加长,目前的比赛最长为400米,最短的是50米;游泳的小项逐渐增多。残奥会游泳越来越细化,项目设置更加合理化和固定化,并形成今天残奥会的项目设置体系。当然,随着游泳运动的发展和人们对残疾人游泳认识的加深,项目设置也将不断调整和改变,以更适合残疾人的参与和比赛。
目前,残奥会、世锦赛和其他相关国际性比赛包括以下比赛项目:按视力障碍划分;按功能划分体系鉴定的运动障碍;按功能划分体系鉴定的智力障碍,这三个残疾障碍类别的各分级级制至少包括七个个人项目和两个接力项目。
残奥会的项目应执行残奥项目或世锦赛的项目;根据IPC规则,每个比赛项目必须至少有来自4个国家和地区的10名以上(含10名)符合残奥会标准的运动员参加。当然,项目设置并非是固定不变的,IPC根据需要会不断地调整设置。2008年,第13届残奥会游泳将不设智障级的项目。
观赛礼仪
残疾人运动会,需要每一个健全人的配合和鼓励。积极正面地协助他们,是所有观众的义务。观看残疾人运动会,首先要消除“不平等”的观念,怜悯等过分的帮助不是一个“积极的令人鼓舞的”的态度。尤其是残疾人游泳比赛,比赛中运动员的身体残疾毫无遮掩,对于观众来讲,如何看待残疾,如何欣赏运动员的竞技,反映了人们观念的问题,对运动员的尊重、理解、正面的鼓励是我们所提倡的。残缺的美,展示出人类不屈不挠的精神,展示出不可战胜的生命力,它带给人们思考――“体育之外的启迪”。
观赏游泳比赛,观众还应掌握一些有关的游泳比赛知识。游泳比赛时,如果观众的加油助威声能与运动员的频率结合在一起,按照比赛节奏进行,对运动员来说,是一种很有效的辅助作用。
对于仰泳选手来说,最怕的可能就是热情观众手里的闪光灯了。强烈的闪光会刺激到选手,从而对比赛造成莫大的干扰。所以,掌握一些观赛常识,对游泳比赛的观众和选手都是必须的。
在观看视力残疾运动员比赛时,在运动员出发入水的过程中,赛场观众要保持安静,直到运动员游过召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