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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

2008-09-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罗旭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4日电(记者罗旭)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史培军今天透露,根据近期调查评估,汶川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亿元人民币,四川最严重,占到总损失的91.3%,甘肃占总损失的5.8%,陕西占总损失的2.9%。

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主任马宗晋院士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汶川大地震是在印度板块总体向北东方向的作用下,青藏高原东缘沿龙门山构造带向东挤压,并受到四川盆地的推挡,促使巨大的能量在龙门山映秀――北川地带突然释放造成的,地震之前尚未能认定有显著的异常,因此也未能给出短期预报。

马宗晋说,汶川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多达12000多处,潜在隐患点近8700处,有危险的堰塞湖30多座。汶川地震引发如此多的次生灾害,主要是震级大、震源浅、活动断裂多,山高谷深等自然因素所致。根据对全球大震及其余震序列的分析结果,初步认定汶川地震的强余震可能还要活动一段时间,“对于强余震还需较长时间加强研究”。他表示,汶川地震灾害范围类别的评估目前已基本完成。划定了四川、甘肃、陕西的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分别是39个、8个和4个。51个灾区县总面积13万多平方公里。汶川大地震引发的次生灾损面积尚在丈量之中。

史培军介绍,关于地质灾情的报告,经过长时期的调查和利用遥感资料,以及地方政府的统计资料,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制定了一套表格,分成了13个类、25张表、229项指标进行统计。指标里分了3类,第一类是人员伤亡问题,第二类是财产损失问题,第三类是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问题。在财产损失中,房屋的损失很大,另外还有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和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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