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人民法院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开创新局面、实现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一要深入把握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方向;二要深入把握和实践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三要深入把握和提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三个认同”;四是深入把握和加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教育;五是要深入把握和加强宗旨意识教育。
通知强调,要紧密联系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切实在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上狠下工夫,把“大学习、大讨论”成果体现在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