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云南省针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普遍法律知识贫乏、维权意识薄弱、维权能力低下等特点,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积极开展残疾人专项法律援助维权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和发挥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电话平台,使广大残疾人足不出户就能得到法律专业人员的法律咨询和解答。
到今年6月,该省已有50个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了无障碍设施或设置了临街的接待室,完善各种“便残助残”设施,做到了“设施无障碍”。
该省加强“交流无障碍”建设,通过提供人文关怀,与残疾人结对子、交朋友、扶残助残等活动,真正把法律援助机构变成残疾人依法维权的“家”。针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多是邻里纠纷、诉讼时间长、打官司成本高等实际,开展残疾人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尽量采取调解等多种非诉讼方式为残疾人解纷维权。
在“程序无障碍”建设方面,该省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的“三优先”原则,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受援范围和条件。该省各地还积极与残联等部门协作,建立起辖区内的残疾人信息库,开通法律援助热线、设立咨询信箱、实行上门服务、定期回访等措施,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卡,对持卡残疾人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保证残疾人优先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