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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马被剥夺泰国总理职务

2008-09-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腾 我有话说

本报曼谷9月9日电(记者李腾)泰国宪法法院今天下午判决总理沙玛兼职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行为违反宪法。9名大法官一致认为,沙玛兼职电视主持人的行为违反宪法第267条,判决沙玛及其内阁自动失去合法资格。判决同时认为,根据宪法181条之规定,包括总理在内的35名成员组成的内阁可以以“看守内阁”的身份继

续工作。

在法院做出这一判决之后,沙玛必须辞去总理职务,现任内阁也自动转变为看守内阁。但由于宪法法院并未禁止沙玛从政或再次担任公职,沙玛仍然保留人民力量党主席和众议院议员的合法资格,近期内有可能通过下议院投票重新担任总理一职。未来政局发展的其他几种可能是:议会选出新总理;解散议会重新大选;成立临时政府。目前由人民力量党、泰国党、为国党、泰国同心国家发展党、中庸主义党和皇民党6党组成的执政联盟是否继续保持团结将是影响政局稳定的重要因素。此间分析家认为,如果沙玛坚持重新担任总理,将对当前的动荡局势产生负面影响。

今年5月,多名上议员联名向宪法法院起诉沙玛,控告沙玛从2月6日担任总理之后继续有偿主持电视烹饪节目,违反宪法有关利益冲突的规定。泰国2007年新宪法第267条规定,通过选举担任公职的政治家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以避免利益冲突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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