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
的逻辑:“资本的逻辑”与“民生的逻辑”
所谓“资本的逻辑”就是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让自身不断增值的资本本性。在资本逻辑支配的社会里,企业是围绕利润最大化这一核心运转的。通过大量生产来追求资本不断增值以及利润最大化的资本本性,决定了这种生产、生活方式在本质上是破坏自然、掠夺自然的,资本逻辑与环境保护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
第一,在生产的目的上,资本的逻辑是把满足人们需要的生活资料作为商品来生产的,生产及其产品不过是实现资本增值、赚取利润的手段而已。在资本逻辑贯穿的生产过程中,“劳动”受“资本”的支配,“劳动的生产力”被包摄在“资本的生产力”之中,作为“资本的生产力”而起作用。资本所关心的是在大量生产有利润的产品的方向上让生产力得以发展,对于环境的考虑必然是次要的,甚至为了利润而不惜破坏环境。
第二,对于资本的逻辑来说,如果没有法律的限制,无偿地接受来自环境、大气、水等方面的自然资源,又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的气、水、物排放到自然环境中去,这是理所当然的事。至于环境被破坏的结果,资本的逻辑是不关心的。
但是,即使在资本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中,资本也不是生产关系的全部,劳动作为资本的对立面,与资本一起共同构成特定的生产关系。劳动的本性在于以生产来使人民的生活得到维持和发展,其目的是生产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及其价值,劳动遵循的是“生活的逻辑”也即“民生的逻辑”。
所谓“民生的逻辑”,是与劳动的本性相一致的,是在以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为目的的劳动本性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充分尊重人的环境权,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环境的保护不能从资本的逻辑中引申出来,但它对人民生活的逻辑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民生的逻辑必然要求良好的自然环境,环境保护运动就是建立在民生逻辑之上的。然而,民生的逻辑只有在与资本逻辑的对立、斗争中才能发展,只有在社会发展的更高阶段才能实现。
不同的循环体系:“无理念的循环经济”与“有理念的循环社会”
为了节约资源、减少废物,缓解环境危机,不少国家先后提出了建立“循环社会”的目标。可是,同样的概念下却是两种迥异的循环社会:一种是“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再利用”的循环经济体系;另一种是确立了以不破坏自然界物质循环过程为前提的循环社会。前一种意义上的循环型社会只是把过去“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型社会中的“大量废弃”改成了“大量再利用”,虽然实现了资源循环,但是作为以往高消费社会延伸的浪费社会的本质没有变化。这样的循环型社会只是一种“回收再利用型的浪费社会”,缺乏为何必须构建循环型社会的理念,所以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循环型社会。
真正的循环型社会是建立在这样一种理念之上,即马克思强调的“不破坏自然界本身的物质循环过程”,以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共生为目标。在有理念的循环型社会中,“循环”的概念包含自然的物质循环和经济循环这两层涵义。循环经济以自然的物质循环为前提,并作为一个环节纳入自然的物质循环之中,使人类的经济活动呈良性循环态势,与自然的物质循环过程相适应,使人类的经济活动不破坏包括人类生命在内的自然界的物质循环的均衡。也就是说,这种循环型社会以保护自然生态平衡为基本理念,将资源循环利用包含在自然生态保护的大概念之内,坚持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来安排经济发展,力求建立环保优先型的经济活动方式。可见,两种循环型社会是不同的。要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资源节约型与环境保护型相统一的循环型社会,需要人们付出艰巨的努力,变革现行的经济体制和消费方式,才能保障真正循环社会理念的实现。
不同的视野:地域性视野与全球性视野
在环境问题的解决上,存在着两种认识上的片面倾向:一种是热衷于地球环境问题,却漠视身边的生活环境破坏及公害问题;另一种是热衷于本国或本地区的公害问题及环境保护运动,却对与自己“无关”的其他的环境破坏毫不关心。
实质上,无论是本国的生活环境问题还是全球的环境危机,都是对人类生存条件的破坏。辩证法联系的整体的观点要求我们把地域的生活环境问题与地球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一个整体来考量。因为生活环境和全球生态本来就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任何地区都是地球整体的一部分,任何局部的环境破坏行为,都会引起全球性的连锁反应;而全球性生态问题的存在,也势必影响每一个地域、每一个国家、每一个人的健康和生存。地域性的生活环境破坏与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具有同质性和连续性。因此,探求环境问题的成因及其解决,应该坚持“全球问题和地域问题相统一的观点”,不仅需要国内的、地域的视野,更需要国际的、全球的视野。
综上所述,在不同的语境下存在着逻辑、理念、视野迥然不同的“生态文明社会”。人类社会只有遵循和顺应民生逻辑,消除资本的逻辑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异化,以广阔的全球视野取代狭隘的地域视野,才能够全面解决环境问题,建设真正的生态文明社会。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