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征途中,以“民族”这一特定的客观存在主体为研究对象的民族学,无疑将拥有更为广阔的研究空间和更为丰富的研究内容。著名民族学家、中央民族大学施正一教授的新作《广义民族学导论》(民族
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民族学当时基本沿袭西方民族学的研究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学在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上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学科特色。也正因如此,我国民族学界在上个世纪90年代提出了“广义民族学”这一概念,以区别于传统的民族学,而1992年出版的施正一教授主编的多卷本《广义民族学》则从实践上具体诠释了“广义民族学”这一新概念。十几年来,我国的民族学研究又有了新的发展和新的进步,施正一教授最近出版的《广义民族学导论》则从更为宏阔的视野对中国民族科学的发展现实以及现代化建设实践对民族学研究提出的新要求作了新的概括和展望,有力地助推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科学的建立与发展。
正如著者所言,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科学,广义民族学的建立具有学科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它不仅以丰富的研究内涵有别于传统民族学,而且更以其具有创新性的理论思维方法而独树一帜。传统民族学强调直接观察法、田野调查法、比较研究法、历史叙述法等基本方法,突出对被研究的民族实体进行深入实际的观察与分析。但是,传统民族学的研究方法中对于认识论中最科学的方法――唯物辩证法是基本排斥的,因而,在研究中难免受制于“表象”,甚至被“假象”所迷惑而做出不切实际的结论。例如:在少数民族贫困问题的研究中,面对自然障碍对于民族经济发展的限制性,动辄就以所谓“不适宜人类生存”的观点来分析贫困问题。往往片面强调自然条件的限制性,而忽视了少数民族人民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适而生存的现实,即少数民族人民不断提高利用自然条件的能力、改善生存环境的发展现实。其本质就是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低估了少数民族人民建设美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生存的创造力,使得少数民族人民在脱贫致富的奋斗过程中丧失主体作用而处于被动状态。这样的研究不仅无益于民族的现代化,而且极其妨碍民族的进步与发展。因此,只有把唯物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中,作为民族学建立自己的科学方法论的指导思想,才能科学地解决认识的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及其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这是广义民族学对传统民族学研究方法的补充和发展,更是研究者在推进民族学科发展进程中的方法创新。
施正一先生在古稀之年以深邃的哲学思辨、坚韧的学术意志推出《广义民族学导论》,其意虽只是“作为这条民族科学求索大道上的一块铺路石”,但毫无疑问,他所倡导的广义民族学的理论探索必将把中国的民族学研究推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