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纪在《求是学刊》二○○八年第五期撰文指出,美学是一门感性学,从这种学科的独特规定看,所谓的审美即是审美形象,美的历史就是世界为人呈现形象的历史。那么,形象是如何产生的?自康德以来的西方美学,以及当代中国的主体论美学,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基本上是围绕事物的表象与主体建构的关系
展开的,即:人是万物的赋形者,形象的主观性就是它的审美性。但是在中国古典美学中,这种看法却是值得商榷的。比如,对于中国道家而言,物不是僵死的客体,而是内蕴生命的有机体。这种包蕴生命动能的物具有向形象开显的内部潜能。同时,除人之外,自然本身也存在着为物赋形的力量,如风与光。这种“物自显象”的观点,搁置了美学研究中无所不在的主体因素,将美置于自然物“本己的坚固性中”。于此,“人化”不再成为自然向美生成的唯一因素,对象自身的审美价值得到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