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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大提高

2008-11-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 11 月11 日电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农村流通改革取得长足发展,农村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为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业现代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不仅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告别了“柴米油盐找个体,日用商品赶大集,大件商品进城里”的传统消费环境,而且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强大

支撑。

现在,我国农村市场规模正在不断发展壮大。2007年全国亿元以上农产品综合市场达830处,专业批发市场732处,交易总额达到11447亿元。农村中68.4%的乡镇有综合市场,28.2%的乡镇有专业市场,23%的乡镇有农产品市场。2007年,我国农产品流通总额达1.35万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24倍。

农村流通网络的进一步完善直接带来了农村商业面貌的日新月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使农民分享到流通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截至2008年6月,已在全国建立连锁化农家店30万家,农民购物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问题得到缓解。我国34.4%的村有小型商店或超市,50.2%的村农民不出村就可以买到化肥。不仅如此,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逐步从城市走向农村,超市、便利店、示范店等商贸业态在中国农村“遍地开花”。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农村消费安全水平正在明显提高。通过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农村商品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在农家店的宣传、示范与带动下,农民的消费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商品质量逐步提高。此外,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市场服务体系的改善,农村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2007年,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8799亿元,同比增长15.8%,比1978年增长26倍。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3224 元,同比增长14%,比1978年增长27.8倍。家用电器、手机、电脑等中高档消费品正成为农民消费热点。农村居民消费正在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

据商务部透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我国将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完善农村流通体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推动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支持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搭建质优价廉商品进入农村的购销平台,降低农村商品采购成本与价格,让农民真正得实惠。

二是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推进创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和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在建设农村流通网络、提高连锁化农家店的覆盖范围,着力提高商品配送率和信息化水平;构建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平台,促进农民增收、安全消费与便利消费。

三是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加大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力度,培育面向国际市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大型流通企业。实施“放心菜”工程,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在农村租赁土地,建设农产品直采基地,鼓励、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直接向城市超市、便利店等零售终端配送农产品。

四是依法规范农村市场流通秩序。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农资流通领域,尽快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覆盖面广的农资流通体系。发展农资信用销售,推广针对农业生产资料赊购赊销的信用保险。加大农村市场监管力度,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村。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等规范流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杜绝危害农村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恶性事件发生,改善交易和消费环境。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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